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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1060707---56.5克,油润的和田白玉籽料项链,890元 截止! [打印本页]
作者: 猫和马 时间: 2011-6-7 12:36
标题: 2011060707---56.5克,油润的和田白玉籽料项链,890元 截止!











品质:和田白玉籽
尺寸:周长约62cm
说明:大小配合的匀称,大部分籽带有原皮色,质地油润,籽形品相较好,可以直接做项链也可以做挂件的挂链。
[此贴子已经被管理员2号于2011-8-5 14:23:56编辑过]
作者: 金陵南风 时间: 2011-6-7 12:55
排。
作者: 金陵南风 时间: 2011-6-7 12:59
猫 看图不清楚 表面还有毛孔吗?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7 14:53
排
作者: 金陵南风 时间: 2011-6-7 15:24
每个小籽长度大概多少CM?
作者: 猫和马 时间: 2011-6-8 13:15
以下是引用金陵南风在2011-6-7 12:59:48的发言:
猫 看图不清楚 表面还有毛孔吗?
您好,由于每颗籽都抛了光所以毛孔并不明显了。
作者: 猫和马 时间: 2011-6-8 13:19
以下是引用金陵南风在2011-6-7 15:24:22的发言:
每个小籽长度大概多少CM?
您好,小一些的约为12mm左右,大点的约为17mm左右。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8 13:48
要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8 13:50
标题: 要
要
作者: 金陵南风 时间: 2011-6-8 18:34
我先预定着 明天早晨问过我同事不要了 就让给楼上的兄弟[em52]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8 20:17
以下是引用猫和马在2011-6-8 13:15:53的发言:
您好,由于每颗籽都抛了光所以毛孔并不明显了。
都抛了光?把棱角磨掉了?整成山料了?
作者: 金陵南风 时间: 2011-6-9 14:08
猫 不好意思 我同事说不喜欢 让给楼上兄弟吧 麻烦了~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9 15:38
猫啊,整两张籽的细节图吧!磨光了还是籽吗?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0 14:53
到我了吗?
作者: 猫和马 时间: 2011-6-10 15:50
以下是引用tbb1在2011-6-9 15:38:06的发言:
猫啊,整两张籽的细节图吧!磨光了还是籽吗?
您好,这串籽项链只是在籽的表面简单的进行了一下抛光,并没有修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6-10 18:48:39编辑过]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0 16:02
是不是到我了?
作者: 猫和马 时间: 2011-6-10 17:29
以下是引用wty889在2011-6-10 16:02:09的发言:
是不是到我了?
您好,您前面的朋友并没有让。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11 00:54
以下是引用猫和马在2011-6-10 17:29:43的发言:
您好,您前面的朋友并没有让。
含泪让之!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1 05:27
不好意思,新人不太懂。不是每人24小时么?麻烦链接发我。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11 09:44
以下是引用tbb1在2011-6-11 0:54:23的发言:
含泪让之!
链接等了几天也没发出来,昨天晚上又买个大件,所以让了。早上醒来,还是不忍放下,如果规则允许,老猫这件还是给我吧。请发链接。我并向wty兄致歉。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1 12:33
我不同意。老板决定吧。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11 13:16
以下是引用wty889在2011-6-11 12:33:37的发言:
我不同意。老板决定吧。
呵呵,我几天前就请老猫给链接了。但是链接一直没给出来
随便吧。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1 16:46
你已经放弃了。规矩还是要有的吧。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11 23:46
以下是引用wty889在2011-6-11 16:46:12的发言:
你已经放弃了。规矩还是要有的吧。
严格的说,正常流程、链接给出的话呢,这件东西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至于放弃,在老猫还没有拍板也就是修改帖子标题之前,我想我还是有放弃之后再重新申请要回的优先权的吧?
就象每个人都有排了后让的权力一样。
wty兄以为呢?
当然,如果wty兄在我发帖重新申请要回之前已经完成了链接付款,那我自然是礼让兄了。
补充一句,我要这项链只是取其中一段做手钏,如果wty兄也是此意,那倒是简单了,呵呵。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2 00:48
我是整串要的。那么您说的放弃这话无效吗?如果改主意重新排的话,您应该在我后面。这是版规在<购买流程>中说明的。您说是这个道理么?作为一个男人说过的话能不算吗?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2 00:51
如果像您说的所有人都有权利排了之后放弃,放弃了之后还有重新要的权利。如果可以这样反复的话,那您就可以永远在名义上占有一件东西了。您考虑过其他玉友的权利和感受么?
作者: tbb1 时间: 2011-6-13 12:24
给金陵俺没意见。人家排在前面么。
如果金陵不要,那只好老猫搞个秒杀了。呵呵
作者: wty889 时间: 2011-6-13 13:10
金陵不要跟你也没关系,你已经放弃了
作者: 金陵南风 时间: 2011-6-21 22:26
啊?我才发现没有让啊。不好意思。。。我以为我发过了。。。尴尬 尴尬。。。现在还在嘛。。让给楼下的兄弟吧。。兄弟们 俺对不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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