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和田玉、论坛
标题: 建议猫兄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程 时间: 2011-6-30 14:35
标题: 建议猫兄
建议猫兄尽快把“新疆的猫”注册成商标,呵呵
作者: 古浪 时间: 2011-6-30 14:45
[em68]
作者: 古浪 时间: 2011-6-3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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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一下,每天能不能有两次秒杀,呵呵
作者: 古浪 时间: 2011-6-30 14:51
以下是引用老程在2011-6-30 14:35:22的发言:
建议猫兄尽快把“新疆的猫”注册成商标,呵呵
老程兄,你的头像够酷
作者: nj_tiger 时间: 2011-6-30 15:40
以下是引用老程在2011-6-30 14:35:22的发言:
建议猫兄尽快把“新疆的猫”注册成商标,呵呵
非常赞同!被人抢注了,就后悔莫及了。猫兄,赶快行动!
作者: 花斑熊 时间: 2011-6-30 16:05
这注册十年才两千,可以考虑,也不怕抢注,工商的商标局有三产公司,分布在全国,当想注册的名称与已存在公司或团体名称重叠时,他们会主动联系已存在公司,鼓动你先注册的。
要真被抢注了,改叫“新疆的余”、“新疆的鱼”也成。 [em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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