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和田玉、论坛

标题: 建议猫兄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程    时间: 2011-6-30 14:35
标题: 建议猫兄
建议猫兄尽快把“新疆的猫”注册成商标,呵呵
作者: 古浪    时间: 2011-6-30 14:45
 [em68]
作者: 古浪    时间: 2011-6-30 14:48

[em63]

 

 建议一下,每天能不能有两次秒杀,呵呵


作者: 古浪    时间: 2011-6-30 14:51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程在2011-6-30 14:35:22的发言:
建议猫兄尽快把“新疆的猫”注册成商标,呵呵

 老程兄,你的头像够酷


作者: nj_tiger    时间: 2011-6-30 15:40
QUOTE:
以下是引用老程在2011-6-30 14:35:22的发言:
建议猫兄尽快把“新疆的猫”注册成商标,呵呵

非常赞同!被人抢注了,就后悔莫及了。猫兄,赶快行动!


作者: 花斑熊    时间: 2011-6-30 16:05

   这注册十年才两千,可以考虑,也不怕抢注,工商的商标局有三产公司,分布在全国,当想注册的名称与已存在公司或团体名称重叠时,他们会主动联系已存在公司,鼓动你先注册的。

    要真被抢注了,改叫“新疆的余”、“新疆的鱼”也成。 [em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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