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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猫,"深蓝深海"这事儿处理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0-6 17:44
标题: 猫,"深蓝深海"这事儿处理一下
本帖最后由 cs3981 于 2011-10-7 14:22 编辑

鉴于"深蓝深海"屡屡违反交易区版规,并且无视多次提醒、警告,给在交易区交流物品的玉友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特此建议猫版给予封杀处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11-10-6 19:21
楼上的比俺还凶.

没办法直接把贴子删了吗?干嘛封杀人家,太严重了..............
作者: 西藏的猫    时间: 2011-10-6 19:31
呵呵,不至于封号吧,太严重了
作者: paris    时间: 2011-10-6 21:44
什么情况
作者: paris    时间: 2011-10-6 21:46
直接干掉吧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0-6 21:58
二三楼两位同学,请注意我的措辞,"屡屡违反交易区版规,并且无视多次提醒、警告"...包括跟帖提醒,短信提醒,跟帖警告...
我估摸着他发完了帖子就等着玉友站短问价了,删了他不少帖子了
不过看在两位老人说话的份上,如果他能在这个帖子里做出回应并且在交易区不再发违规帖,我就不要求猫封他了
作者: 南山    时间: 2011-10-6 22:40
"不过看在两位老人说话的份上"

俺是老人俺承认,另一位你也认识?

太可耻了,到处装幼齿...........................
作者: 新疆的猫1    时间: 2011-10-6 22:41
好的。按照C版的要求,我明日看回复情况,按照朋友们的指示办!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0-7 17:31
交易区又有一帖,继续无详细说明无价格,我不明白这位兄是什么脾气…
我的责任已经尽到了,交给猫啦
作者: 西藏的猫    时间: 2011-10-7 18:57
这个“深蓝深海”,就是那个“和田玉家大院”。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0-7 19:44
其实在崔兄之前,我已经把违规物品转移到讨论区去了,不过在此我还是附议崔兄的提议,请老猫酌情处理~!
作者: 花斑熊    时间: 2011-10-9 22:48
    应该给这位发个最佳水帖奖, 真清澈,里面啥都没有。  

    V姐啊,都扔我这儿了,该算啥帖呢?   讨论?LZ没说话啊,    别说价格,连规格都没有,只是一张张曝光过度的图,晃得我眼都花了。  
作者: 新疆的猫1    时间: 2011-10-9 23:41
前几天已经将本贴转发给“深蓝”,至今未见回复,也未见更改其行为。

鉴于此,删帖,封号,封IP。

谢谢各位版主为维护论坛秩序和玉友权益所做的工作!
作者: 云龙山人    时间: 2011-10-10 00:02
本帖最后由 花斑熊 于 2011-10-10 13:21 编辑

       谢谢兄提供信息,根据要求,没有交易违规就不公布信息,所以我先隐藏下。   

                                                                                                                              熊敬上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0-10 13:10
云龙山人 发表于 2011-10-10 00:02
支持!!搜索到他的销售网址是:
http://www.xjmien.com/

人家违反的是猫坛的规矩,猫执法了就好了,兄不用公布他的信息,起码尚未接到有玉友在与其交易中受骗上当的事例,不用把人家赶尽杀绝,呵呵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0-10 13:13
花斑熊 发表于 2011-10-9 22:48
应该给这位发个最佳水帖奖, 真清澈,里面啥都没有。  

    V姐啊,都扔我这儿了,该算啥帖呢 ...

花脸啊,猫给讨论区的其中一个定义是:…什么都可以…
你就认命吧,哇哈哈哈…!

作者: 花斑熊    时间: 2011-10-10 13:44
cs3981 发表于 2011-10-10 13:13
花脸啊,猫给讨论区的其中一个定义是:…什么都可以…
你就认命吧,哇哈哈哈…!

   但灌白水是不可以的。          元老院的研究下,把这条加上吧。  

   真是的,崔哥净欺负人,讨厌~~ (打出这句时,我也寒毛倒竖——咋我这样的也装嫩了?咳咳,算受坏人传染了吧   ),我不认命,我要斗争,要革命,要拧干谈论区。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0-10 15:32
我抖了一下…
作者: micro__soft    时间: 2011-10-10 15:40
如果是放在讨论区,不标价推销不留联系方式,作为纯欣赏贴供大家欣赏精品,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作者: 新疆的猫    时间: 2011-10-10 15:42
micro__soft 发表于 2011-10-10 15:40
如果是放在讨论区,不标价推销不留联系方式,作为纯欣赏贴供大家欣赏精品,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没问题的!
作者: 新疆的猫    时间: 2011-10-10 15:44
云龙山人 发表于 2011-10-10 00:02
谢谢兄提供信息,根据要求,没有交易违规就不公布信息,所以我先隐藏下。   

         ...

熊兄做得对!支持!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0-11 10:17
花斑熊 发表于 2011-10-9 22:48
应该给这位发个最佳水帖奖, 真清澈,里面啥都没有。  

    V姐啊,都扔我这儿了,该算啥帖呢 ...

看见猫和崔兄的话了吧,我不是随便扔过来的,按照目前的规定来说,水版就是得接着这样的帖子,因为不算违规,就是介绍少了点儿呗~图艳了点儿呗~我在水版也爱发艳的,不影响正常交易就好啦~但是在交易区就有明确的规定了~所以其实刚开始我也删过几帖,后来觉得没必要,转到这边来让你头疼也挺好的哈~

作者: 花斑熊    时间: 2011-10-11 11:44
victorian 发表于 2011-10-11 10:17
看见猫和崔兄的话了吧,我不是随便扔过来的,按照目前的规定来说,水版就是得接着这样的帖子,因为不算违 ...

    我想想,其实倒腾水货利润也是可以的,那现在修正下区名——自由讨论水区,  请来的朋友自备潜水设备,还请各位每天都来,坚持到入冬就算冬泳了,很锻炼身体的。  
作者: 小尹    时间: 2011-10-11 11:50
来这晒货的人越多越好这样坛子才有活力 但要按这的规矩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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