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和田玉、论坛

标题: 投诉且末和田玉!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01:30
标题: 投诉且末和田玉!
论坛么,永远就事论事,人身攻击属于下三滥,尤其是问候对方家人。要说脏话么,我也会。可惜,且末和田玉做到了下三滥。特此投诉,请给个说法,谢谢!(证据在他的卖贴里面我的回复)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3 01:34
好的,相关的事情我已经向管理员反映,管理员已经向你发出警告,您任然继续这样下去,那明天只有请管理员做出公正裁决了!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01:35
本帖最后由 老白菜 于 2011-11-3 01:54 编辑

本想私人恩怨,没必要惊动管理大人。没想到他先告状,情况已向管理员说明,管理员也可以公之于众。我为毛不想说出来,自己眼力不够,吃哑巴亏,自认倒霉而已,说出来自己丢人啊,大家理解一下吧,药都是药师给的,也是自己吃的,大家不都一样么,理解万岁。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01:38
不是我泄露的啊,至于他说的那个人我先道歉,把您牵扯进来了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01:40
我想没有哪一个管理员凭你单方面的投诉不做调查就会给我“警告”吧?猫网我相信一向严于律己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01:43
政见不同、观点不同、认识不同,属于正常现象。最乱的台湾政坛可以打、扔鞋子,再恼羞成怒貌似没见到有人问候对方家人吧?你可以去台湾改变一下现状,没准还能兵不血刃,靠你的骂功收复台湾,奇功一件,留垂青史!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01:44
此外,看来被你忽悠的人不少啊。希望梁正兄联系我,咱们摆一下龙门阵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3 09:51
我已经把两位的纠纷转给老猫了,回头等他的回复吧~都稍安勿燥~
作者: 健记和田玉    时间: 2011-11-3 10:06
山料有风险,购买需谨慎。我卖山料的时候一般都告诉对方的。只要且末和田玉能承诺7天内无条件退货,我想没什么大不了的。
作者: 小神    时间: 2011-11-3 10:16

.............
作者: 喜玉人    时间: 2011-11-3 11:51
无论怎样,问候“对方家人”是不对的!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3 14:44
本帖最后由 cs3981 于 2011-11-3 14:49 编辑

那个争议帖子我删了,看得出楼主与卖家且末和田玉有宿怨,不管对东西怎么看,要声讨的时候希望主张方提出证据向版主举报,没凭没据的争对一个卖家打口水仗毫无意义,且对交易区的友好平静交易氛围产生影响。话说白了,吵架吵架,火一上来,谁没个口没遮拦的时候呢?咱们回归本质,借李大师一句话:为什么我比别人水平高?别人骂他王八蛋,我不骂,我证明他是王八蛋!证据…没证据那都是扯淡!
卖家问候人家家人的话我瞧见了,严重警告一下,再有下次曝粗口,不管前因孰是孰非,曝粗口的全部禁言一个时限,具体时限看情况由管理层确定,严重到影响交易区气氛的,封!
作者: mystar    时间: 2011-11-3 15:08

骂人不对的
作者: 新疆的猫    时间: 2011-11-3 15:26
赞成CS版主的处理意见。

论坛是玉友们进行交流的平台,交流应该本着友好公平的态度。

有了问题,就事论事、心平气和更有利于解决。

不管什么情况下,骂人都是不对的。

马上就是周末啦,希望大家都能有个好心情!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15:44
唉,能公平就一定能友好。先款后货本身就存在不公平,再加上直接汇款就更加不靠谱了。人家咬死不退我去他家抢么?我只能当做银翘片吃了
作者: mystar    时间: 2011-11-3 16:00
老白菜 发表于 2011-11-3 15:44
唉,能公平就一定能友好。先款后货本身就存在不公平,再加上直接汇款就更加不靠谱了。人家咬死不退我去他家 ...

没有淘宝么?当然要支付宝交易了

作者: mystar    时间: 2011-11-3 16:03
先款后货,胆子不小啊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16:08
我很天真,以为猫网的人都和猫一样实在……教训,深刻的教训,在这里也算给大家做一个案例,能给大家一个警示作用就满足了。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3 16:15
私下先款交易靠的是对卖家的信任,希望卖家卖货的同时不要消费自己的信用…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16:17
至于投诉这帖子的由来说明一下。本来没想写这帖子,是“且末”和田玉短信向猫坛管理员投诉,管理员非常认真找我调查此事,我想既然调查了,就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后等待结果。没想到他随即站短问候我那早已加入“地下党的”爷爷,这些情况管理员可以从时间上来研判,才有了这么一篇帖子,投诉帖子内容也并没有涉及交易怎么怎么,交易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此我想只能是吃一堑长一智了,纠结也没用,人家不退,喊破嗓子你还能咋的了?既然有人好奇,我也就点到为止。

支付宝啊支付宝,我今天就要和你有个约会!
作者: 琢玉人    时间: 2011-11-3 18:58

作者: afaf    时间: 2011-11-3 21:03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3 21:58
我对自己过激的言语郑重像 老白菜 道歉!是的,骂人确实是我的不对。不过,兄有什么问题可以跟我站内信联系,我相信沟通能解决一切。在这里,非常感谢叶子,感谢她能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而且很热心的替我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她的处理事情的能力让我对猫坛充满希望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22:01
以前没有充满希望么?道歉就接受了,不管你是否诚心。沟通??我真的不相信。本身就是两码事,你用了“,骂人确实是我的不对。不过……”我还是有理解能力的……谢谢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3 23:07
cs3981 发表于 2011-11-3 14:44
那个争议帖子我删了,看得出楼主与卖家且末和田玉有宿怨,不管对东西怎么看,要声讨的时候希望主张方提出证 ...

那个争议帖子我删了,看得出楼主与卖家且末和田玉有宿怨,不管对东西怎么看,要声讨的时候希望主张方提出证据向版主举报,没凭没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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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一旁看得都急了,斗胆说两句:现在这帖楼主投诉的是骂人,又不是对东西怎么看,你让楼主提出证据举报人家根本就没主张的,这法官当得......唉!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3 23:11
老白菜 发表于 2011-11-3 22:01
以前没有充满希望么?道歉就接受了,不管你是否诚心。沟通??我真的不相信。本身就是两码事,你用了“,骂 ...

人家都郑重道歉了,见好就收了吧,和为贵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3 23:29
楼上的说的对。不过几千元的银翘片我一个人吃不完,怎么也得叫上他一起吃。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帮他顶贴,也算做点好事儿。谢谢楼上的建议啊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3 23:55
蓝田紫玉 发表于 2011-11-3 23:07
那个争议帖子我删了,看得出楼主与卖家且末和田玉有宿怨,不管对东西怎么看,要声讨的时候希望主张方提出 ...

骂人事儿我警告了啊,谁骂人以后都得挨板子,呵呵
但是看事情得了解前因后果,咱不能武断啊,再说咱不希望论坛变成吵架的地方,这事儿要给在坛子里经常交易的买家卖家多看看,重信誉想长期做玉器交易的卖家,绝对不要拿自己的人品开玩笑,买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尊重卖家交易规则为前提,在不能够确定对方可信的情况下轻易不要采用直汇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以上言论与此次纠纷无关,相关当事人切勿对号入座
新手朋友,您说对也不对啊?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3 23:57
老白菜 发表于 2011-11-3 22:01
以前没有充满希望么?道歉就接受了,不管你是否诚心。沟通??我真的不相信。本身就是两码事,你用了“,骂 ...

老兄是不是太过于敏感了?喜欢咬文嚼字?实在抱歉,语文不太好,不太会组织语言。您又误会我了,我之所以在后面说了个“不过。。。”是因为,我多次尝试与您沟通,您可以看站内信,我跟您留了这么多言,您从来没有回复我过,然后我一发贴,您就比较极端,您说我能不生气?想跟您聊,您不理我,所以我才猴急了,不管怎么样,我确实反省了一下,骂人确实不对,对您的道歉确实是诚心的!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00:20
cs3981 发表于 2011-11-3 23:55
骂人事儿我警告了啊,谁骂人以后都得挨板子,呵呵
但是看事情得了解前因后果,咱不能武断啊,再说咱不希望论 ...

您说得都对,不过(呵呵)您想必也明白前面的事根本就扯不清,扯不清您就别也掺和进去扯前因了,扯了现在人家还是不服.后面有证据就直接判后面得了,干净利落,谁也没意见.
如果回头原告扯前因,您这时再惊堂木一拍:"证据不足,驳回原告请求!"有理有据,有力有节,多帅!
可能晚饭菜里没放盐口淡,新手又多嘴了几句.

作者: 健记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00:39
看来问题的焦点是,白菜想退货,且末不给退。恩,继续围观,求真相。上次伏首妹妹的帖子历历在目,萝卜跑路,看下这次结局如何!!!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00:54
蓝田紫玉 发表于 2011-11-4 00:20
您说得都对,不过(呵呵)您想必也明白前面的事根本就扯不清,扯不清您就别也掺和进去扯前因了,扯了现在人家还 ...

同学啊,咱不是法官,咱就是一维持秩序的,对这件事的处理咱只能停留在“事儿不是在猫坛起的,有话场外好好说,猫坛的人没看到此事的前因没资格做啥评判(不过不代表此事没有前因,毕竟一个巴掌总是拍不响的),但是在猫坛的地方公开骂人可得挨咱板子”
下面那段儿只不过是我个人的一个言论,后面注释了与此次事件无关
蓝田紫玉兄,咱俩可别吵吵,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相关双方谁的马甲,如果不是,谢谢你对此事表明看法,如果是,咱就不多说了,没这闲工夫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00:57
cs3981 发表于 2011-11-4 00:54
同学啊,咱不是法官,咱就是一维持秩序的,对这件事的处理咱只能停留在“事儿不是在猫坛起的,有话场外好 ...

版主,别雷人啊,可不是我的马甲啊!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01:01
别人要是给我戴帽子,我无话可说,但是cs版主,您要是冤枉我,我可不愿意啊,毕竟您的话可是很有权威性的啊!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01:05
散了吧。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01:07
老白菜 发表于 2011-11-4 01:05
散了吧。

老兄原谅我了?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01:12
且末和田玉 发表于 2011-11-4 00:57
版主,别雷人啊,可不是我的马甲啊!

玉兄,俺那是懒得查一下,假设之话,别介意
你说不是俺也不会认为就是白菜的,要是白菜说不是他的俺也不会就认为是你的,明白?
兄既然搭上我话了我就多个嘴,要是兄卖给人家那料人家没动刀切了啊啥的...兄瞧见水丫头卖老物件那事了啵?咱大老爷们儿别输人姑娘家了?这次的事儿闹哄哄的也挺不好看是吧?或者兄与白菜再好好商量下也成?纯属建议,兄自个拿主意吧,事情总得解决啊,再说为这点事儿结梁子可没啥值当的
这不,前边儿刚说了让您二位场外解决,俺这破嘴...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09:12
原谅?这两个字我真的不好意思说出来。要不这样,我卖给你一个我认为是“没有任何毛病”的“特级”“羊脂玉”,你把钱打过来我就原谅你了,不过俺也学学你,不会退货的。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09:51
这个帖子再次证明了一点,网络交易有风险,必须要经过第3方交易平台来进行,强烈推荐淘宝和支付宝。在此再次强调一下猫网转东转西区版规:
http://www.xjdm.net/forum.php?mo ... &extra=page%3D1

为了减少玉友的交易风险,请今后在转东转西区交易的卖家注意:
1、必须开通支付宝或者其它第三方支付的帐号。
2、货品必须明码标价。
3、支持无条件退货,并保证恰当的退货时限。退货及汇款产生的成本由买家和卖家协商解决。
以上三条规则在2008年6月20日开始正式执行。


从这个规定来说,不走第3方支付的交易是不被保护且被猫坛认为非法的,其后果买家要严肃考虑。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09:53
另提个建议,在转东转西区版规里再加一条,无淘宝支付连接的交易帖,斑竹可不另行通知卖方直接删帖,其处理结果等同于不明价帖,请崔哥和老猫斟酌~谢谢~
作者: mystar    时间: 2011-11-4 10:19
原帖干嘛删掉,是非曲直让大家看个明白,版主应该积极化解矛盾,不是掩盖矛盾,不能走维稳的路子
和为贵,有问题解决掉就是了
作者: 新疆的猫    时间: 2011-11-4 10:43
调查了转动转西区的第一页和第二页,直接挂支付宝和声明可以使用支付宝的帖子的占90%。还有部分未挂支付宝、也未声明可以使用支付宝的同志属于卖家(不是转一两件自玩品的玉友),有使用支付宝的条件和必要。我认为使用第三方支付不会给卖家造成不可逾越的障碍。

所以我倾向同意VV的建议。建议修改如下:无第三方支付连接(包括拍拍、淘宝、易趣等),也没有明确声明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的销售贴,斑竹可不另行通知卖方直接删帖,其处理结果等同于不明价帖。

因为我看到有的玉友会在一个帖子里转好多件存货,而且持续时间很长。淘宝上架下架比较麻烦。这种情况下,只要在帖子里明确注明“可以使用支付宝交易”,也是对玉友有保障的。例如高mm的帖子~

请崔兄和VV斟酌。


作者: mystar    时间: 2011-11-4 10:52
新疆的猫 发表于 2011-11-4 10:43
调查了转动转西区的第一页和第二页,直接挂支付宝和声明可以使用支付宝的帖子的占90%。还有部分未挂支付宝 ...

支持,能在各论坛不停的发帖卖东西,我想支付宝总会用,也可以用
使用支付宝对买家是绝对有利的,对卖家而言就要接受买家的评价和退货等要求,这样更利于卖家自律

作者: 管理员2号    时间: 2011-11-4 10:56
      行了,就此散了吧。事也掰扯着说了,吵也吵了,谦也道了。剩下该反省的反省,该总结经验的总结经验,因为事情已经发生了,若无更好的解决办法,那就这样吧。论坛还是以和为贵,希望再无人围观,叶子在此谢过了!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11:25
新疆的猫 发表于 2011-11-4 10:43
调查了转动转西区的第一页和第二页,直接挂支付宝和声明可以使用支付宝的帖子的占90%。还有部分未挂支付宝 ...

同意修改意见~

作者: 乐成    时间: 2011-11-4 11:44
不错,退一步海阔天空!网照上,玉照玩!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13:09
原则上同意猫的意见,不过给可靠的没有支付宝也不会搞淘宝的玉友(比如我这样的)留一点多项选择成不?具体怎么细化规则就费费猫的脑细胞吧
我在网上只在猫网转过东西,从来没用过淘宝,买东西也从来没用过支付宝,四年多了没有碰到过不愉快的交易经历,牛吧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13:21
cs3981 发表于 2011-11-4 00:54
同学啊,咱不是法官,咱就是一维持秩序的,对这件事的处理咱只能停留在“事儿不是在猫坛起的,有话场外好 ...

你谢谢我对此事的看法我没意见,但所谓"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相关双方谁的马甲"麻烦你说明一下.表明点意见就要被怀疑是谁的马甲,你这也是为论坛好吗?你有权限的话就去查IP吧,没权限就请管理员查.这不但是给我,也是给其他相关两方一个说法.我新人还好说,人家在这里时间长了还要做生意,也许还有现实中的朋友在论坛里,别让人家不明不白的背上疑似用马甲的黑锅.谢谢!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13:29
mystar 发表于 2011-11-4 10:19
原帖干嘛删掉,是非曲直让大家看个明白,版主应该积极化解矛盾,不是掩盖矛盾,不能走维稳的路子
和为贵, ...

兄好,他们这事儿是私下交易别的物品引起的,那个帖子就一纯斗嘴的地方,删不删一样,早知您要这么说我就不删了,可留那儿多难看啊

作者: 没有    时间: 2011-11-4 13:36
本帖最后由 没有 于 2011-11-4 13:40 编辑
victorian 发表于 2011-11-4 09:51
这个帖子再次证明了一点,网络交易有风险,必须要经过第3方交易平台来进行,强烈推荐淘宝和支付宝。在此再次 ...

顶这龟腚~!!
这才是公平的保证,
相对于完善的规则面前
其它什么“信用”、“道德”都是浮云啊~!





作者: 没有    时间: 2011-11-4 13:38
本帖最后由 没有 于 2011-11-4 13:39 编辑
cs3981 发表于 2011-11-4 13:09
原则...从来没用过淘宝,买东西也从来没用过支付宝,四年多了没有碰到过不愉快的交易经历,牛吧

嗯,老兄的幸运值被透支了~!
小心阴沟翻船

作者: mystar    时间: 2011-11-4 13:54
cs3981 发表于 2011-11-4 13:29
兄好,他们这事儿是私下交易别的物品引起的,那个帖子就一纯斗嘴的地方,删不删一样,早知您要这么说我就 ...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14:20
崔哥,请恕我不能赞同您的意见,这个规定其实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利益的,淘宝及其他第3方中介其实也有完善的制度来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的,猫网目前没有第3方支付中介功能,只能作为信息发布平台,而没有实际监督买卖双方交易过程的制度,如果想切实保证大家的权益,严格的规定是必须的,卖家必须提供第3方中介平台才可以交易!

如果兄觉得实在不行,可以找老猫做中介保证,当然前提是猫那边人手能照顾的过来而且最好是大家都比较信的过的资深坛友,这点俺已经得到老猫的许可~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14:21
当然,非猫网卖帖的私下交易,也不受猫网版规保护,交易结果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猫网也无权利及义务进行调解和处理~
作者: 老程    时间: 2011-11-4 14:32
新疆的猫 发表于 2011-11-3 15:26
赞成CS版主的处理意见。

论坛是玉友们进行交流的平台,交流应该本着友好公平的态度。

猫老大 支持你 你懂得 哈哈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14:49
貌似我并没有投诉交易结果,我只投诉了粗口的事儿啊。至于那事儿,我的态度也很明确,保证维护猫网任何规定的前提下,帮帮被投诉对象顶贴。现在就算他想退货,咱也坚决不退了。
作者: 花斑熊    时间: 2011-11-4 14:51
   如果没有第三方支付方式的卖家,可不可以跟帖,说明哪位、哪天买下,何时发出;买家跟帖何时收到,上手感觉如何?  可以作为底档留存,当然,这个办法只限新规出台前,作为修正案暂行。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15:34
蓝田紫玉 发表于 2011-11-4 13:21
你谢谢我对此事的看法我没意见,但所谓"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相关双方谁的马甲"麻烦你说明一下.表明点意见就要 ...

兄说的是,我那么说的确欠妥,在此特别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15:42
victorian 发表于 2011-11-4 14:20
崔哥,请恕我不能赞同您的意见,这个规定其实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利益的,淘宝及其他第3方中介其实也有完善 ...

嗯,我认罪…我其实就是想偷个懒
刚跟猫联系了申请开个小店,以后转东西也不怕自己这个版主带头违反交易版版规挨大伙骂了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4 15:56
老白菜 发表于 2011-11-4 14:49
貌似我并没有投诉交易结果,我只投诉了粗口的事儿啊。至于那事儿,我的态度也很明确,保证维护猫网任何规定 ...

其实咱们后边讨论的与兄这事儿没有直接关系啦!但是因为兄这次投诉而能更加完善咱们交易区的规章制度,兄可是无意中做了件好事呢,谢谢兄啦!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16:16
cs3981 发表于 2011-11-4 15:42
嗯,我认罪…我其实就是想偷个懒
刚跟猫联系了申请开个小店,以后转东西也不怕自己这个版主带头违反交 ...

恩呢,开个店好啦,在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儿里折腾,总比斑竹自己带头在自己管的版里搅合强~乖哈~

作者: victorian    时间: 2011-11-4 16:17
老白菜 发表于 2011-11-4 14:49
貌似我并没有投诉交易结果,我只投诉了粗口的事儿啊。至于那事儿,我的态度也很明确,保证维护猫网任何规定 ...

是俺把楼给歪了哈,sorry sorry~借一方宝地我们讨论讨论下新规定哈~莫怪莫怪~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18:18
我希望下周评好帖子送奖品,推荐一下哈,也混一点奖品安慰一下我受伤的心灵。
作者: 健记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18:32
难道吵架也能获奖?那。。。。。
作者: 且末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19:29
本帖最后由 且末和田玉 于 2011-11-4 19:37 编辑

行了,大家就此散了吧。在此,我向大家承诺,以后在我这里买的玉,不管是直接打款还是支付宝交易,7天之内提出退货请求,保证无条件服从!在这里预祝大家淘玉愉快!同时,也提醒大家,开料是有风险的,望大家慎重考虑后再下决定!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19:34
又出来一位,楼上的还真厉害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19:58
编辑掉干嘛,还木有找到你说的主呢,不巧被我看见了,更巧他还在我的qq好友里面,要我通知一下他来么?
顺便说一句,以前没做到的,将来也做不到。
作者: 局机关    时间: 2011-11-4 20:04
感谢有人告知这个帖子把我惹进来来。上来一看编辑了,还好有图。卖家,我是买了你一块山料,但我并没有提出退货,qq记录里面应该有,如果我说过推你说的山料,钱我不要了,免费寄给你。否则在这里给我公开道歉。也请猫的管理核查Ip,以正视听。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20:06
坐等提供要求退货证据……
作者: 琢玉人    时间: 2011-11-4 20:11
还没完呀,友情为重
作者: 局机关    时间: 2011-11-4 20:22
这个叫我背黑锅不太好吧?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20:33
cs3981 发表于 2011-11-4 15:34
兄说的是,我那么说的确欠妥,在此特别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

好说好说。俺诚心接受你的歉意,并希望双方本着坦诚相见、求同存异的原则,共同促进双边友好关系的发展,共同维护目前论坛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
如我前面所说,我觉得您最应说明的对象是此帖当事双方,毕竟“疑似马甲”对他们的影响更大。但现在作为您的朋友,考虑到您说明“马甲身份”的难度,我将尽我所能对此事作出澄清,稍后我会发表一个简短声明。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20:36

                                                    声明

    在下“蓝田紫玉”在此郑重宣布:本人过去、现在(不包括将来)并不认识老白菜先生与且末和田玉先生中的任何一位;本人不是二位先生中任何一位的马甲;本人过去、现在(不包括将来)与二位先生中的任何一位并不存在朋友、亲戚、同学,商业以及任何利益上的任何关系。特此声明。
    本人愿为以上声明承担任何法律及道义且并不局限于法律及道义上的责任。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20:38
为了让声明更有说服力,我觉得有必要对自己作个简单介绍:
本人杭州人氏,已婚,目前居住于杭州市下城区XX苑XX幢X单元X0X室。本人对四大国石略有研究,对和田玉一窍不通,这两天正在努力用功,请各位方家以后多多指教。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20:38
一不做二不休,顺便再做个广告:大家以后碰到硬度低(2.5到3左右)的漂亮石头千万不要当垃圾,请与我联系,那也许是宝贝。
作者: 健记和田玉    时间: 2011-11-4 20:58
只要且末和田玉都遵守他的承诺,那以后就不会有纠纷,白菜兄 ,你也别生气,可以和他联系下 是不是你的东西也可以适度考虑退货?大家都让一步,和气才能生财
作者: 万里单骑    时间: 2011-11-4 21:01
老夫最近想整几个寿山石,看来是应该找你了?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4 21:13
生气的真的不是买上什么假货活着低劣货,玩石头的有谁没吃过药呢?无非就是性价比的问题而已。爆粗口,哪怕对我也行,我家里人没惹他吧?更何况是掘祖坟啊,中华民族最忌讳的就是这个了,我也不例外。
作者: 风    时间: 2011-11-4 21:13
有灵璧石吗?贴出来看看啊。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21:40
万里单骑 发表于 2011-11-4 21:01
老夫最近想整几个寿山石,看来是应该找你了?

寿山现在贵了,芙蓉精品这一年多平均上去几倍,都不敢问价了.我现在主要玩昌化田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4 21:41
风 发表于 2011-11-4 21:13
有灵璧石吗?贴出来看看啊。

兄弟,灵壁石可不是四大国石
作者: cs3981    时间: 2011-11-5 01:01
福建寿山石、浙江青田石、昌化鸡血石、内蒙古巴林石
哈,昌化也是咱浙江的哦
蓝田是杭州的?有空来杭州可得见见,又是一个不打不相识
作者: 蓝田紫玉    时间: 2011-11-5 12:54
恩,cs兄什么时候来杭的话,当一尽地主之谊.
作者: 风    时间: 2011-11-5 16:40
我以为是寿山石,灵璧石,昆山石,和太湖石那。
作者: 老白菜    时间: 2011-11-5 18:19
楼歪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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