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新疆乌鲁木齐事件发生后,有媒体和学者指出,维吾尔人最不满的是中国对宗教的管制,其主要限制是不准未满18岁者入清真寺礼拜。
英国的中国伊斯兰史专家麦克尔·迪伦近日在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撰文指出,在中国,18岁以下以及共产党和政府官员都不能前往清真寺礼拜,宗教学校受到严格控制,其他伊斯兰学院也被禁止。有评论指出,18岁以下不得信教、不得礼拜的规定无异要从根斩断维族与伊斯兰教的关系,是对维族宗教自由的严重迫害。
18岁以下不得信教或礼拜的行政执法,其实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纪规定。中共中央1982年颁布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18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庙学经。”虽然“不允许强迫”并非“严禁”,但何谓“强迫”难以界定。规定到了地方往往变成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信教或参加任何宗教活动。
例如,根据新疆政府1990年颁布的暂行规定,宗教职业人员“不得擅自开办经文学校、经文班(或义工班),不得擅自带培宗教学徒和向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灌输宗教思想”;新疆泽普县泽普镇的宗教事务管理办法则有检查“有无党员、干部、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及学生进入清真寺”的举措;号称“经堂教育中心”的甘肃临夏全市89座清真寺均开办经堂教育,但只招收18岁以上的男性穆斯林。
在学校,进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宣传教育被视为是引导学生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学生年满18岁虽然可以自由选择信仰,但劝说他人信仰者一律违法。
前全国政协副主席赵朴初曾呼吁中央“正确对待青少年信教”。他指出:“信仰宗教与不信仰宗教不是一种政治分野,不是衡量进步与落后、身心健康与不健康的标准,也不能笼统地把信仰宗教看成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障碍和祸害。”
赵朴初并表示,信教的青少年可能难以健康成长为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家和党的工作者(如果他们坚持宗教信仰的话),但是完全可能成长为各种专业人才,成长为社会主义的诚实劳动者和忠诚的爱国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