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新疆的猫在2011-3-16 17:20:49的发言: 这个想法以前我也有,但是最终没有实施。因为玉石这个东西是比较有价值的,以物易物的模式会使欺诈成本过低。无法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活动对于玉友来说就是风险远大于收益,就没法操作。供参考。
猫兄说的是。
为避免交易风险,还要设立第三方监管、鉴定和委托中转...
而这些环节的设立,又会增加第三方服务及交易双方的成本。
再有,每个人对事物的价值评判标准是不同的。
交易矛盾与纠纷将会不可避免的产生!
而交易矛盾和纠纷会对第三方服务人员的公信度产生质疑!
呵呵,仔细想想是这么个理。
是有些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