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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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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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21 08: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期因转让造成一些风波,特发贴作一些声明:

1,我的转让贴,如果有假货嫌疑,可以向版主提出重点监控,追踪物品去向。

2,我的转让贴,如何描述是个人的水平决定的,有不清楚或疑问的,有意购买的,可以详细了解,联系方式站内短信、旺旺等;上手如果有描述不符,卖家付运费退货,保证买家不受损失;至于标价高低,我高标或低标,视个人情况决定,我急转就会低标,不急,会略高点,留着砍价的朋友议议价。觉得我乱标高价了,自己去论坛转转,对比一下再说话。

3,无凭无据,只以个人想象,无事生非,造谣生事的,将受到坚决回击;不满意可以绕行,可以不买;但在非交流的个人转让贴里,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坚决反对,并予以回击,请大家自重,不尊重别人的言行,也得不到别人尊重。

4,论坛是相对自由的,可以互相讨论,但不能没有原则,在转让贴里,发表以个人想象为基础的负面言论,本就是对卖家权益的公开侵犯,许多人认识不到这点,总认为论坛就可以自由发表意见,持这种观点的同学,请到各大玉类论坛版主贴子里去发表高见,世间绝对无缺点的玉少之又少,这类高手在版主的转让贴里也可以大显身手的,看看各大论坛的版主,是否容许或容忍。

5,本人对不负责任的言行深恶痛绝,对一些习惯性大嘴乱喷乱评的人,非常瞧不起,水平不怎么高,怎么做人都不会,还到处显摆,自我标榜维护公平正义。我不是职业商家,没必要拍谁的马屁,或怕得罪人,影响所谓的生意,所以也不想隐瞒自己的观点,我只转个人闲置,生意好坏无所谓,不会牺牲个人的原则去纵容恶习。

6,一句话:本人的个人物品转让贴,禁止发表以猜想或想象为基础的,有负面影响的言论,请自重,想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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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3-4-24 12:43 | 只看该作者
版规能力图保障买卖双方在信息基本对等,自愿的基础上交易就了不起了,有市场就有争吵。
看了那个讨论帖子,赞三位版主有容人之量。拍个马屁,先,以后买东西有优惠,哈哈

猫兄自虐都用那么高雅的手段,
俺抗折磨能力极强,一小时内下完15盘围棋,脸不红,气不喘,身体壮嘛,{: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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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3-4-23 21:13 | 只看该作者
hope 发表于 2013-4-23 12:17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斑竹脑仁痛是什么感觉,从来没有感受过,

全神贯注地下十盘围棋,之后就体会到了。{:soso_e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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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表于 2013-4-23 12:53 | 只看该作者
hope 发表于 2013-4-23 12:17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斑竹脑仁痛是什么感觉,从来没有感受过,

这一波非大家所愿啊,一个暂离一个闪,冷静一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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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3-4-23 12:17 | 只看该作者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斑竹脑仁痛是什么感觉,从来没有感受过,{: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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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表于 2013-4-23 11:46 | 只看该作者
cs3981 发表于 2013-4-23 10:27
算,俺刚忙,才封好,尚方宝剑没用过,使着还不熟,嘿嘿

就是要这样嘛,对于那些首先爆粗口的丑类,第一时间封,不解释,理由很简单,素质低下的不配玩玉,会污染我们美好的环境和家园。当然对于那些胡乱评价,具恶意的评价,也可以立封嘛!这样坛子哪会被个别丑类搞得乌烟瘴气!当然事实求是的评价应该允许存在,毕竟有许多新手渴望看见公正的评价,广开言路,百家齐放,也是一个坛子健康繁荣的标志嘛! 还是猫太阳那句话,我深以为然,可以争辩,但不得爆粗!             看来你从唐僧变二郎神了,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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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3-4-23 11:29 | 只看该作者
lu2013 发表于 2013-4-23 11:16
啊,师傅,你获得今上授予的尚方宝剑了?哎呀,偶要小心了,躲一下为妙,偶的神啊!

没做亏心事,徒儿你躲什么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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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3-4-23 11:16 | 只看该作者
cs3981 发表于 2013-4-23 10:27
算,俺刚忙,才封好,尚方宝剑没用过,使着还不熟,嘿嘿

啊,师傅,你获得今上授予的尚方宝剑了?哎呀,偶要小心了,躲一下为妙,偶的神啊!{:soso_e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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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3-4-23 10:27 | 只看该作者
南山 发表于 2013-4-23 10:12
像56楼那种,不算爆粗骂人么?

算,俺刚忙,才封好,尚方宝剑没用过,使着还不熟,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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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13-4-23 10:12 | 只看该作者
cs3981 发表于 2013-4-23 09:52
常萎所言肾适!不过允许人家闭关也是可以的,他俩再掰,俺脑仁疼

像56楼那种,不算爆粗骂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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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发表于 2013-4-23 09:52 | 只看该作者
阿莱 发表于 2013-4-23 09:38
两个不可能
一是任何一个论坛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基调,肯定会有不同声音,只要不触犯论坛规定,就可以存在 ...

常萎所言肾适!不过允许人家闭关也是可以的,他俩再掰,俺脑仁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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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13-4-23 09:38 | 只看该作者
玉韵流芳 发表于 2013-4-23 09:12
一条疯狗而已,四处乱吠,没事。在那个贴子里自己咬人,反诬别人,被找出反驳证据,抽了一耳光,无法自圆 ...

两个不可能
一是任何一个论坛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基调,肯定会有不同声音,只要不触犯论坛规定,就可以存在的。
二是不可能因为有不同声音的存在就关闭自己的声音,求大同存小异,或者道不同不相为谋,各玩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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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13-4-23 09:35 | 只看该作者
玉韵流芳 发表于 2013-4-23 09:12
一条疯狗而已,四处乱吠,没事。在那个贴子里自己咬人,反诬别人,被找出反驳证据,抽了一耳光,无法自圆 ...

施主请便,待此地清静了再来也是好的,俺一定好好管教劣徒…阿咪大哦山寨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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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发表于 2013-4-23 09:12 | 只看该作者
cs3981 发表于 2013-4-23 01:17
悟空,你怎么追着施主跑这儿来了?跟为师回去!

一条疯狗而已,四处乱吠,没事。在那个贴子里自己咬人,反诬别人,被找出反驳证据,抽了一耳光,无法自圆其说,又遭到多位网友批评教育,小心肝有点受不了,恼羞成怒下,到这再找找漏洞吧,本来懒得向文盲解释,为正视听,说一下,我那话指被引用的猫老大楼上的那位大哥说的意思,要有规矩的话,文盲之类的理解水平不够,说我歪曲猫的意思,,我能理解,。。



鉴于禽流感严重,也有必要加强对狂犬病的警惕,决定暂离猫坛。一个论坛,一条疯狗咬得四处污烟漳气,,呵呵,真有意思,上网多年,终于见识到了传说中“搅屎棍”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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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发表于 2013-4-23 01:17 | 只看该作者
lu2013 发表于 2013-4-23 00:53
可笑啊,猫明明说的是惩罚爆粗口,被某人篡改为是不许玉友在帖子里评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某人很 ...

悟空,你怎么追着施主跑这儿来了?跟为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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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13-4-23 00:53 | 只看该作者
玉韵流芳 发表于 2013-4-22 16:24
既使可以辩论、探讨也要分地方吧,我看你楼上的大哥说的对,买卖贴子瞎议论,就是道德和品行有问题,支持 ...

可笑啊,猫明明说的是惩罚爆粗口,被某人篡改为是不许玉友在帖子里评论,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某人很怕有人在帖子里对他的玉料做评论,为啥?想下,因为怕点醒新手,哇哈哈,可怜巴巴的到处活动企图让版主禁止在帖子里针对玉料评论,可是这小心思没得逞哦,现眼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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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13-4-22 16:24 | 只看该作者
新疆的猫 发表于 2013-4-22 00:12
已经封禁,维持一个月。不管谁占理,只要爆粗口,一律封禁。大家有不同的观点很正常,可以辩论,可以探讨, ...

既使可以辩论、探讨也要分地方吧,我看你楼上的大哥说的对,买卖贴子瞎议论,就是道德和品行有问题,支持版主整顿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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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发表于 2013-4-22 00:12 | 只看该作者
已经封禁,维持一个月。不管谁占理,只要爆粗口,一律封禁。大家有不同的观点很正常,可以辩论,可以探讨,但不能骂街。这个底线不能突破。
抱歉才看到这个帖子,谢谢V版和歪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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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4-21 22:46 | 只看该作者
四小皆满 发表于 2013-4-21 22:25
遇到争执先禁言后教育是良方,不要搞到后来再禁言。。。。
交易争执弄个版规出来。我还是上次的建议。生意 ...

说的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版规必须要有,希望猫和各位版主考虑。

我还是那个观点,污染环境的一律禁言,这是基本的品行问题,没二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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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4-21 22:25 | 只看该作者
遇到争执先禁言后教育是良方,不要搞到后来再禁言。。。。
交易争执弄个版规出来。我还是上次的建议。生意和交流分开分开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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