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

楼主: 花斑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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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化妖,百鬼夜行 —— 《唐朝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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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44 | 只看该作者


    禅定寺歌妓
  
  

  公元713 年夏,太平公主李令月网络宰相窦怀贞、萧至忠、岑羲、崔湜,想发动政变,废掉唐玄宗李隆基,学着武则天的样子弄个女皇当当。但她的对手毕竟不是武则天时代的一树软柿子,而是手腕比他更硬的李隆基,李三郎在年轻时颇有些世民的味道,哥们抢先下手,率另一名宰相郭震、将军王毛仲、内侍高力士、殿中监姜皎等人起事平乱,萧至忠、岑羲被杀,窦怀贞和太平公主自杀,崔湜被流放。从此以后,这无限江山稳当如磐,开元盛世由此到来。当时,追随皇帝平叛的各位骨干,均获得封赏,其中姜皎因功封楚国公,后升任太常卿,极受皇恩。本故事所涉及的正是此人。


  开元时代,歌舞升平,长安各种宴会多多,连寺院里也不例外。这则关于姜皎的故事,发生在当时长安最负盛名的禅定寺。禅定寺位于长安永阳坊,在唐朝时与弘福寺并称西京两大寺院。在《长安志》中,曾这样记载禅定寺:“天下伽兰之盛,莫与此寺为比。”该寺香火绵延唐朝,即使在唐朝晚期武宗灭佛时,该寺也未被毁掉(当时长安仅有四座寺院幸免于难)。


  有一天,姜皎去禅定寺参加一个夜宴。在饭局上,按照老规定,大家一边饮酒,一边欣赏歌舞。在助兴表演节目的歌曲妓中,有一女,梳着流行的堕马髻,貌美绝伦,引得姜皎不时愣神儿,问身边的官员A:“此女是叫什么?”官员A摇摇头说不知道。又问官员B,后者也说以前没见过。姜皎感到好奇,禅定寺的局他总参加,跟那些歌舞妓混得也很熟了,怎么独不认得眼前这位美女呢?姜皎深为好奇。在观看那女子跳舞时,姜皎发现,该女子不时地凝视着他。又过了一会儿,姜皎突然发现,那女子不是有时凝视于他,而是自始至终凝视于他,尤其是在舞动长袖,转身回首时,那一瞥更是满带深情。姜皎望着那张脸,那是一张美丽而白皙的脸,白皙得仿佛没有血色。望着望着,不知道为什么,姜皎在某一个瞬间,竟然出了一身冷汗。正在胡思乱想时,那女子一路舞动着,捧得美酒献于案前,姜皎尴尬地笑了一下,接过来一饮而尽,但那女子却面无表情。姜皎打量着眼前这个有些奇怪的女子。他发现一个细节,那就是:无论是在跳舞时,还是向客人敬酒时,那白皙的女子从没露出过手来。这让姜皎感到纳闷儿,他又问身边的官员A:“这女子怎么从不露手?”还没等官员A答话,官员B说:“我也发现这个问题了,有意思,没准这女子是个六指哦。”官员A说:“不会吧!”姜皎说:“那她怎么一直没露过手着,而且还总盯着我看……”官员A说:“呵呵,那散席后你可以把她带回家哦!”正在这时,那女子又上来敬酒,官员B有点忍不住了,站起身来……且看《酉阳杂俎》中的记载:
  
  
  姜楚公常游禅定寺,京兆办局甚盛。及饮酒,座上一妓绝色,献杯整鬟,未尝见手,众怪之。有客被酒戏曰:“勿六指乎?”乃强牵视。妓随牵而倒,乃枯骸也。姜竟及祸焉。
  

  
  故事阴森如此。


  不管是真是假,总之后来姜皎真的有祸及身了。当时,唐玄宗迷恋上了武惠妃,欲废除正宫王皇后,但又不敢草率而为。姜皎得知了皇帝的想法,在后来的一天,突然发昏,把消息走漏了,引得大臣皆知,一大批公开反对,皇帝大怒,一气之下将姜皎贬至荒蛮的广西钦州,路途遥远如此,姜皎还没到呢就死于中途了。


  禅定寺的一幕,是否正昭示了这个不祥的结局呢?


  姜皎活着的时候,颇具有才华,尤其好文艺,最善于画鹰,风格冷峻寒僻。杜甫有诗《姜楚公画角鹰歌》:“楚公画鹰鹰戴角,杀气森森到幽朔。观者徒惊掣臂飞,画师不是无心学。此鹰写(百度)真在左绵,却嗟真骨遂虚传,梁间燕雀休惊怕。”


  姜皎生活在唐朝开元时期,其本人名声不大,但有一个名声大的外甥:李林甫。





     李林甫为相,虽腹无文墨、阴刻气狭,但驾驭番将、掌控朝政十分在行,不论排挤张九龄这样的名臣、还是压制杨国忠、王鉷那样权势炽手的宠臣,得心应手,甚至开创了唐代独相的先例。  当年领两任节度使的安禄山在燕云一带镇守, 骄横如斯者,亦常被林甫敲打,有时得意忘形,就被这位阴着脸的宰相冷嘲  “陛下春秋渐高,宰相不老!”  以至后来听到“李十郎有命”,常常惊骇忐忑,甚至跌下床来(亦有以此行为拍马屁的嫌疑)。乐工李龟年就常常在饮宴中学安大胖子的这个行为,惹得全场捧腹,也算是比较早的模仿秀节目。 后面的杨国忠也算人才,但安从来不鸟他,以至以废黜杨为名义开始了安史之乱。     李是唐代宗室,按辈分,算玄宗堂叔。   ——  熊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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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46 | 只看该作者


在唐朝的荒野中
  

  
  唐德宗贞元时期,于頔镇守襄阳。于頔祖上为南北朝时北朝最富谋略的将领于谨。于谨经历北魏、西魏、北周,一生征战,最初ZHEN(百度)压北魏六镇兵变,后追随宇文泰,参与跟高欢的枭雄争霸赛,当时着名战役沙苑大战、河桥大战、邙山大战,无役不与。公元554年,他又率军南下,攻破梁朝的江陵城,当时坐镇江陵的是梁元帝萧绎(即湘东王),其人爱书,初镇江陵时,曾赴酉阳搜寻古籍(酉阳即今天的湖南沅陵,传说该处有山,山中有洞,洞里曾藏古书千卷。这正是《酉阳杂俎》书名的来由)。江陵城破后,梁元帝萧绎将平生收藏的古书典籍十四万卷一并烧毁;与此同时,于谨也纵兵焚掠,导致中国魏晋南北朝及以前的众多古籍,从自失传。尽管于谨为一世名将,但其罪难逃。唐朝继承隋朝、北周、西魏、北魏而来,不仅生活风俗多追随北朝,而且对北朝旧臣的后代颇为看重,于頔既为于谨的后代,在中唐时显赫一时,担任过宰相。他曾出镇各地,虽有政绩,但自恃出身名门,又负其才,风格甚为骄横专纵,不过对文学之士颇为礼重。


  下面是关于于頔部下的故事。


  一个暮春,于頔派属下刘某入长安公干,在半路上,刘某遇到一个年轻的举人,两个搭伴而行,那年轻举人言语明快,富于哲理,二人相谈甚欢。同行了几里地后,刘某与那举人便有相识恨晚的感觉了,问那举人姓名,举人说:“叫我十九郎便是了。”草莽匆匆,一日午后,二人行得有些倦了,便盘腿坐于荒野中,刘某取出囊中酒,与十九郎对饮起来。日暮时分,十九郎指着前面的一条小路,说:“我的寓所离这很近,从这条岔路上去,走几里地就到了,兄长愿意一去?”刘某估算了一下行程,去的话,怕是要耽误入京时间了,于是婉言谢绝。分别在歧路,十九郎轻轻叹息,伤感而赋诗一首:


  “流水涓涓芹吐牙,织乌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


  刘某颇通诗赋,随之而读,大叫好诗。十九郎微笑,说:“若兄长喜欢,不如我为你抄录一遍。”


  刘某说:“求之不得。”


  随后,刘某与囊中取出笔墨纸砚,十九郎遥望山川,随后挥笔写就。刘某将其收入囊中,与之告辞。


  后来,在京城办完事后,刘某归襄阳,再路过那岔路口,想起那年轻的举人,于是寻径觅人,大约走出了几里地后,仍无人家,四周松柏荧火,更为凄冷肃杀。又行了一段路,见有一处山间别墅,上得前去,登阶扣门,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一位老仆人缓缓将门打开,刘某作揖相问,此处有无一名为十九郎的年轻公子。老仆人并不说话,将刘某引入庭院。随后,关上了大门,那吱呀声,惊飞了庭院中央古柏上的一群乌鸦。


  进得厅堂,刘某惊恐不已,只见中正放着一处灵柩,旁边点有白色的蜡烛。在昏暗中,刘某看不太清那老仆人的面容。老仆人指向那棺椁,道:“我侍奉我家公子于山间别墅读书,前些天,公子暴病而亡,而今尚未埋葬,现在我家公子就在里面。请问,你是……”


  刘某不禁双腿发软。此时,他忽然想起十九郎的那首诗:“流水涓涓芹吐牙,织乌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再于心中默读,不觉心跳加速,这正是一首有着浓重的幽冥之气的鬼诗啊!这时候,他下意识地一摸自己的行囊,倒吸了一口凉气,最后竟然慢慢地从里面摸出十九郎写有诗篇的纸卷……


  故事到这就结束了。在《酉阳杂俎》里,故事是这样记载的:
  

  于襄阳頔在镇时,选人刘某入京,逢一举人,年二十许,言语明晤,同行数里,意甚相得。因藉草,刘有酒,倾数杯。日暮,举人指支迳曰:“某弊止从此数里,能左顾乎?”刘辞以程期,举人因赋诗:“流水涓涓芹吐牙,织乌双飞客还家。荒村无人作寒食,殡宫空对棠梨花。”至明旦,刘归襄州。寻访举人,殡宫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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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47 | 只看该作者



   在唐朝的屏风上
  
  

    下面的故事,比之于《酉阳杂俎》其他所记,虽也离奇,但清新隽永,不带阴森味道。还记得,我所喜欢的女作家孟晖,曾写过一个类似的故事,发表于大约1994年的《收获》上,那篇名为《画屏》的短篇小说,美丽诡异,写了一个唐朝画师在曲江边蛰居画屏期间的离奇经历,其故事的蓝本来自五代时期冯贽的《记事珠》。而《酉阳杂俎》中的这则故事,也是关于屏风的:
  

   元和初,有一士人失姓字,因醉卧厅中。及醒,见古屏上妇人等,悉于床前踏歌,歌曰:“长安女儿踏春阳,无处春阳不断肠。无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霜。”其中双鬟者问曰:“如何是弓腰?”歌者笑曰:“汝不见我作弓腰乎?”乃反首髻及地,腰势如规焉。士人惊惧,因叱之,忽然上屏,亦无其他。
    


   小小故事即是如此,但由于过短而未及展开,不过我有兴趣顺着段成式的笔触把故事写下去:


   我们可以试想:在唐朝的一个午后,一名书生正在厅堂里小憩。为了即将到来的科举考试,他已在长安郊外曲江边的别墅里蛰居一年多了。这些日子他昼夜伏案,身心俱惫,甚至一度出现幻觉。书生躺在窗前的木榻上,阳光越过窗外的花树,落在他的面颊上。他闭着眼睛,感到一阵深深的暖意:又一个春天已经来了。他望着眼前的屏风,隐约听到一阵踏歌声。这是一架仕女游春屏风,上面所绘的那些游春的姑娘,体态丰满,穿着暴露,眉眼顾盼,栩栩如生,当出自著名画师之手。望着望着,书生感到嗓子一阵咸涩。在恍惚中,他突然看到屏风上的姑娘们跃然而下,在他床前踏起歌来,其中一个雍容华丽的女子唱道:“长安女儿踏春阳,无处春阳不断肠。无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霜。”旁边一个梳着双鬟的侍女问:“怎样才是弓腰?”雍容丽人笑道:“你不见我正在做弓腰呢吗?”说罢,丽人仰头弯腰,发髻及地,腰势如规。


   书生看得痴迷,从床上站起身来,说道:“真是美丽的身段,小姐刚才所吟的,也是好诗啊。”


   雍容丽人道:“……你也会写诗?”


   书生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我……小姐刚才所吟何诗?”


   雍容丽人道:“《长安曲》。”


   书生道:“《长安曲》?”


   雍容丽人道:“正是呢。我所新创的舞曲。


   书生笑道:“可否观看小姐一舞?”


   雍容丽人一阵迟疑:“这……不太好吧。”


   书生道:“又有何妨。”


   雍容丽人并没有马上起舞,而是命侍女取来笔墨纸砚。书生感到一阵疑惑。却见雍容丽人将《长安曲》抄于一条轻纱上,录必,丽人抬头道:“诗在此。”然后,举指衔之,摇纱起舞,随后慢慢解去身上的披肩、锦绫和胸衣……


   书生感到一阵眩晕。半裸的雍容丽人舞至仰面弓腰时,轻轻抛出手中的轻纱。书生接过那轻纱,再也把持不住,向前朝丽人拥抱而去。


   书生躺在地上,并没有马上起身。他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回忆着刚才的一切。没想到窗外的春阳竟使自己神旌摇曳,意乱情迷,他不能确定刚才出现的情景是真的,还是来自幻觉。为了在科举考试中中得进士,他从长安城里搬到这儿,过起封闭的生活。他甚至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接触过女人了。想到刚才的情景,他感慨不已。他想起刚才那雍容丽人,回头望去,她正在那屏风上,眼睛似乎在注视着自己。书生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袖子,竟抻出一条轻纱。定睛观看,上面正录有《长安曲》,墨迹未干。


   书生微闭着眼睛。这时候,那踏歌声却又响起。他竖起耳朵,歌声清丽美妙,温润人心,与长安酒肆巷里的歌妓的声音自是不同。这歌声是从外面传来的,还是来自屏风之上——他的幻想中?一时间,书生不能分辨。在恍惚中,他出了庭院,来到曲江边上。


   唐朝四月,曲江岸畔,春光明媚,杂花生树,游春丽人,三五成群,或席地而坐,捻花私语,或托腮搭胯,玉体横陈,处处香艳慵懒的景象。书生一路走来,与那些风景与丽人擦肩而过。循着踏歌声,他来到一座锦绫帏帐附近。显然,歌声是从里面传出来的。帏帐外,宝马香车,几个仆人正坐在草地上打瞌睡。帏帐里花光丽影,随着不时传出笑声。他闻到一阵浓浓的女人的味道。他围着帏帐转了一圈,趁四下无人注意,分开帏帐一角,朝里面望去:


   帏帐内的草地上,一位雍容丽人,身着锦绫拖裙,半露香肩,丰美动人。她的身旁,是两名侍女。书生感到一阵心颤。他闭上眼睛,稳定了一下心神,放眼再望。这时,雍容丽人起身弄舞踏歌,歌词大意是:“长安女儿踏春阳/无处春阳不断肠/舞袖弓腰浑忘却/蛾眉空带九秋霜……”


   “如何是弓腰?”侍女问。


   “难道看不见我弓腰吗?”丽人笑道。说罢,仰面弓腰,长髻及地。随后,慢慢褪去身上披肩、锦绫和胸衣……


   此时书生感到一种巨大的茫然,他不能自持。他手里紧紧攥着那条录有《长安曲》的轻纱,倒在唐朝的花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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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50 | 只看该作者


   三梦记 (柯勒律治之花)
 


  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曾在一篇作品中提到了着名的“柯勒律治之花”现象——19世JI上半叶英国湖畔派诗人柯勒律治曾大胆地做过如下幻想:“如果一个人在梦中穿越天堂并且收到一枝鲜花作为他曾经到过那里的物证,假若梦醒后那鲜花还手中,又会是怎样的情形呢?”这种幻想被博尔赫斯认为完美到无懈可击的地步。实际上早在千年以前东方中国唐朝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就已经提到这个问题:如果一个人在梦中吃了两个樱桃,而等他醒来时樱桃核就在身边,那么又会怎么样呢?
  
  
  夫瞽者无梦,则知梦者习也。成式表兄卢有则,梦看击鼓。及觉,小弟戏叩门为街鼓也。又,成式姑婿裴元裕言,群从中有悦邻女者,梦女遗二樱桃,食之。及觉,核坠枕侧。
  
  
  在这里,段成式听其姑婿裴元裕说,其部下喜欢邻家一姑娘,后梦到该女扔给他两个樱桃,便将其吃了。等到睡醒后,那部下竟发现樱桃核就在枕边。对这个梦谁又能解释呢?在中国古代的志怪笔记小说中经常出现有关梦的故事。关于梦产生的根源,更多的人认为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后来,佛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中从心理学和精神分析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否定,认为梦是“欲望的达成”。在古中国,对于梦的产生认识也不尽相同,有人认为人魂于夜间出游而成梦;有人则认为梦是淫邪之念所致;还有人认为梦是白昼情思的结果。在本条中,段成式提到盲人往往不会做梦,由此可以判断梦与生活所见有直接关系。段还曾说过,“道门言梦者魂妖,或谓三妖所为。”又称,“藏气阴多则数梦,阳壮则梦少,梦亦不复记。”后者被认为是正确的,前一个说法则取自于道家的观点。


  除了提到类似于“柯勒律治之花”的完美的“樱桃梦幻”外,在本条中段成式还提到梦与现实的交融问题:他的表兄卢有则曾于梦中看人击鼓,及醒后发现小弟正在叩门以为鼓。这种梦境与现实的交融,在白居易的弟弟白行简那篇着名的《三梦记》中又更为细致而完美的表述。在开篇中,白行简提出书籍中不曾记载的诡异之梦有三种:一、一个人闯入了另一个人的梦中;二、一个人所经历的事情,在另一个人的梦中出现了;三、两个人所做的梦,是相通的。为此,他列举了三个故事:


  A.武则天时代,大臣刘幽求一日夜归,路过离家十余里的一个佛堂,突听里面歌笑欢畅。刘俯身偷窥,发现堂上有数十人环绕共食。随后,奇异的事情出现了:在这几十人中,竟然有她的妻子。妻子不时说笑,面色从容。刘幽求大为愕然,欲进佛堂,但不得入,遂向佛堂里投掷瓦块,里面的人于是一哄而散。这时候,刘才得以带随从闯入,但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刘于惊异中归家,其妻刚在睡梦中醒来,无意间或告诉刘,她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与数十人共游一寺,皆不相识,后会餐于佛堂中,但被人搅了饭局。刘细问之,其妻回答:不知道是谁从外面往里投掷瓦块,随后便从梦中惊醒了。我们可以设想当时刘幽求的表情。


  B.唐宪宗元和四年,诗人元稹奔赴边塞梁州。在他去了多日后,白行简与哥哥白居易以及好友名叫李杓直的,同游长安郊外的曲江。后又逛慈恩寺,出来时已是傍晚,随后二白到了李杓直的府邸,三人把酒夜宴。席间,白居易停杯说道:“元稹现在应该抵达梁州了吧!”说罢,在墙壁上作诗一首:“春来无计破春愁,醉折花枝作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这一天是当月二十一日。十几天后,有梁州信使抵达长安,其中一封信是元稹寄来的,里面有一首叫《梦诗》的诗是这样写的:“梦君兄弟曲江头,也入慈恩院里游。属吏唤人排马去,觉来身在古梁州。”落款日期与白居易题诗之日相同。


  C.唐德宗贞元年间,官员窦质、韦珣一起自毫州入陕西,夜宿潼关。入睡后,窦质梦至华岳祠,见一女巫,身着白衣蓝裙,于路边相拜,希望窦质能照顾一下她的生意,接受其祈祷。窦质遂答应,后问其姓名,其人自称赵女。及醒后,窦质将梦中的事告诉韦珣,后者觉得此梦蹊跷,于是转天二人飞马至华岳祠,见有女巫相迎,其模样衣服一如梦中所见。窦质对韦珣说:“梦竟灵验了。”说罢,叫人给那女巫一些银两。女巫拿着银两对同事说:“与我昨夜之梦丝毫不差!”韦珣好奇,遂问之,女巫说:“昨夜入梦,有两人自东来,我为其中长须短身着祈祷,得到了一些银两……”窦质自是惊奇不已,问那女巫姓氏。回答:“姓赵,叫我赵女好了。”


  对于这三个奇异的梦,鲁迅的评价是:“皆叙述简质,而事特瑰奇,其第一事尤胜。”白行简则在故事的后面说:“史书中没有记载以上三个样式的梦,而民间也没有流传过,这三个梦难道是偶然出现的吗?还是有什么冥冥中的缘由?我也说不清楚,只能把它记录下来交给你们评说。


  我们无言。而世界多么神奇,为什么不相信它是真的呢?比如柯勒律治之花,比如刘幽求所见,比如段成式笔下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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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52 | 只看该作者


    上清珠
  
   
  《酉阳杂俎》中,记载了一则涉及“上清珠”的故事:
  

  肃宗为儿时,常为玄宗所器。每坐于前,熟视其貌,谓武惠妃曰:“此儿甚有异相,他日亦吾家一有福天子。”因命取上清玉珠,以绛纱裹之,系于颈。是开元中罽宾国所贡,光明洁白,可照一室,视之,则仙人玉女、云鹤降节之形摇动于其中。及即位,宝库中往往有神光。异日掌库者具以事告,帝曰:“岂非上清珠耶?”遂令出之,绛纱犹在,因流泣遍示近臣曰:“此我为儿时,明皇所赐也。”遂令贮之以翠玉函,置之于卧内。四方忽有水旱兵革之灾,则虔恳祝之,无不应验也。
  

  我们说过,在《云仙散录》中,记载了唐朝宰相张说有一神奇的“记事珠”,而本条所记是另一大唐宝物“上清珠”的故事:唐肃宗李亨小时候,为玄宗皇帝所爱,每次将其叫来,都仔细端详一番儿子的容貌,并总是对武惠妃说:“我这孩子有异相,日后定是我李氏家族中有福的天子。”这一天,说完后,玄宗皇帝特地叫人到皇家府库中取来所珍藏的宝物“上清珠”,亲自用绛色轻纱包裹,将其系于儿子的脖颈,以增吉祥。那“上清珠”,是开元年间西域罽宾国所进献的异物,该国在今天的克什米尔一带,其国多产宝,“上清珠”即是一例,其珠光明洁白,于黑夜灭烛后可照亮一室,长时间凝视,你会慢慢感到到里面有飞仙、玉女、白鹤现身,摇动身形,甚为神异。


  这是幻觉吗?无论如何,关于“上清珠”的故事在唐朝时流传很广,除了《酉阳杂俎》外,同时代的另一部笔记《杜阳杂编》也有所记载:“开元初年,罽宾国贡上清珠,光照一室……”后来,《云仙散录》进行了转载:“开元初,罽宾国王贡上清珠,光照一室,有仙人、玉女、云鹤摇动其中。有水旱兵革之灾,虔视无不应验。


  在这条故事中,唐玄宗望着儿子李亨,认为其有异相,他日可为一有福的太平天子。但后来的事实证明玄宗的话一点都不靠谱。唐肃宗不是末代皇帝,但却有着比末代皇帝更大的悲伤,我的意思是说他是有郁结的。依本则故事看,我们觉得皇帝父子感情很深,其实后来的事实证明,在李亨即位前,父子俩一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隔膜。从开元盛世到天宝狂飙,玄宗做了四十多年的皇帝,肃宗这太子也做了几十年,即位之日遥遥无期,心中自然不好受,但又怎么办呢?还好最后爆发安史之乱,玄宗从长安出奔成都,使中年太子有了提前接班的可能。在出奔路上,老皇帝心爱的妃子小杨被部下逼迫至死,在这件事情上很难说没有肃宗的份儿。再后来,肃宗在宁夏的即位,也是在没有征得玄宗的认证下进行的,当然可以被理解为形势所迫。


  李亨即皇帝位后,是为肃宗。时局在郭子仪等栋梁的出手下,有所好转,后来还都长安了,但平叛工作还在继续,这时候对于肃宗来说,还需要面对宫内悄悄生起的风云:曾帮助他即皇帝位的宦官李辅国,成了气候。这是唐朝历史上第一个凌君而专横的宦官。以前的高力士虽然得宠,但却一心向着他身边的皇帝,不参与政治;而李辅国就不一样了,大权在握,政事无论巨细,都亲自过问,不久即被任命为司空兼中书令,历史上专权宦官很多,但正式为中书令即宰相的,只有李辅国一人而已。皇帝当然也被架空了。与此同时,肃宗的妻子张皇后也不叫人省心,与李辅国争权而欲另立太子。


      时间到了宝应元年即公元762年,春天的时候,太上皇玄宗李隆基在无限的忧伤中去世了。在此之前,李辅国不再允许父子两皇帝见面。但我认为,玄宗之死,除了年老体衰外,主要还是伤心而死的,为当年的贵妃小杨,也为这被宫阙阻隔、被刀兵血染的无限江山。此时肃宗也是重病在身,此时张皇后欲消灭李辅国,却没想到被后者抢得先手:当时,李辅国持剑入皇帝寝宫搜捕,从肃宗身边把服软求情的张皇后一把拖出去,最后处死,可谓创造了历史上宦官专横的一个新记录。


      当时肃宗卧床不起,看着不着掉的皇后和嚣张的家奴,心中的郁恨又向谁诉说?这个时候,他是否会想起少年的往事和那神奇的“上清珠”?由于当时惊吓过度,没多少天,肃宗李亨也死去了。基本上可以被认为是吓死的。被李辅国流放的高力士也死于这一年,他是在听到玄宗去世的消息后绝食死的。李辅国自己也死于这一年——他被有些手腕的即位的新皇帝代宗李豫遣人刺死了。我们记住这一年是公元762年,宝应元年。因为死的人还不止这些:这一年,李白也死了,按照民间的流传,是酒后捞月淹死的。


  大唐以这样离奇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盛世时代。


  还是再说说唐肃宗李亨吧。他的一生是悲剧的一生。他一共做了六年的皇帝,而这六年正是安史之乱中的六年,甚至他死时,变乱还没有结束。可以说,六年中他一天也没消停过。在没做皇帝前,四十多岁的他感到一种压抑,但真正做了皇帝后,他才知道了管理这庞大帝国的艰辛。即位之初,他突然很是思念自己那已经七十多岁的曾经创造开元盛世的爹爹。而这一日,有掌管皇家府库的年轻官员向他报告:“陛下,近日整理府库,在库房深处有奇异之光射出,不知道是什么宝物。”


  肃宗说:“难道是上清珠?”


  官员:“上清珠?”


  肃宗:“我为少年时,父亲曾给我的脖子上挂了一颗宝珠……”


  后来经查验,那发光之宝正是“上清珠”,而且当年包裹该珠的绛色轻纱还在。那一刻,我们可以设想,一生压抑的肃宗皇帝有些百感交集了,乃至于潸然泪下,他召集了自己大臣,亲自捧着“上清珠”,从龙椅上走下来,一一向诸人展示:“看,这就是‘上清珠’,乃我大唐开元年间西域之国所进献,当年我为少年郎,父亲抚我发髻,亲赐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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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54 | 只看该作者


     幻境迷羊
  
    
   《酉阳杂俎》所载下面一条故事,甚为奇幻,令人瞠目:
    

   成都有坊正张和,时蜀郡有豪家子,富拟卓、郑,蜀之名姝,无不毕致。每按图求丽,媒盈其门,常恨无可意者。或言:“坊正张和,大侠也。幽房闺稚,无不知之,盍以诚投乎?”豪家子乃具金帛,夜诣其居,具告所欲,张欣然许之。异日,谒豪家子,偕出西郭一舍,入废兰若。有大像岿然,与豪家子升像之座。坊正引手扪拂乳,揭之,乳坏成穴如碗,即挺身入穴,因拽豪家子臂,不觉同在穴中。道行十数步,忽睹高门崇墉,状如州县。坊正叩门五六,有九髻婉童启迎,拜曰:“主人望翁来久矣。”有顷,主人出,紫衣贝带,侍者十余,见坊正甚谨。坊正指豪家子曰:“此少君子也,汝可善待之,予有切事须返。”不坐而去,言已,失坊正所在。豪家子心异之,不敢问。主人延于堂中,珠玑缇绣,罗列满目。又有琼杯,陆海备陈。饮彻,命引进妓数四,支鬟撩鬓,缥若神仙。其舞杯闪球之令,悉新而多思。有金器容数升,云擎鲸口,钿以珠粒。豪家子不识,问之,主人笑曰:“此次皿也,本拟伯雅。”豪家子竟不解。至三更,主人忽顾妓曰:“无废欢笑,予暂有所适。”揖客而退,骑从如州牧,列烛而出。豪家子因私于墙隅妓中,年差暮者遽就,谓曰:“嗟乎,君何以至是?我辈早为所掠,醉其幻术,归路永绝。君若要归,第取我教。”授以七尺白练,戒曰:“可执此,候主人归,诈祈事设拜,主人必答拜,因以练蒙其头。”将曙,主人还,豪家子如其教。主人投地乞命,曰:“死妪负心,终败吾事。今不复居此。”乃驰去。所教妓即共豪家子居。二年,忽思归,妓亦不留,大设酒乐饯之。饮既阑,妓自持锸开东墙一穴,亦如佛乳,推豪家子于墙外,乃长安东墙堵下。遂乞食,方达蜀,其家失已多年,意其异物,道其初始信。贞元初事。
    


   唐德宗贞元初年,四川成都有一富豪,家中颇有资产,其家有一公子,尚未婚娶,可以想像攀高枝的姑娘们该有多少,但无有一人叫该公子满意。这时候,有人向公子介绍了一个人物:“我们成都有一街道办事处官员,名叫张和,实乃大侠,无所不知,颇有些本领,哪怕这幽房闺稚之事,也很是精通,何不请他帮忙,寻一称心丽人?”


  公子大悦,连夜置备金帛前去拜访张和,后者欣然许之。转天,张和拉着公子出城,行于荒野。公子问张和去哪儿,后者笑而不答,后来说:“跟我走便是了。”遂到一废弃古老的寺院,里面大殿上有一座满是尘土的佛像,张和也不说话,拉着公子爬至佛像身上,随后摸其乳,揭开一洞,还没等公子明白过来,就被张和拉着钻了进去。进得佛像身内,公子初觉得狭窄昏暗,走了十多步,渐觉宽广明亮,后遇一门楼。于是张和叩门,不一会儿,里面有人出迎,拜道:“主人已经等待您多时了。”随后将二人引入门中,逢其主人,身着紫衣,周围有侍者十余人,见到张和后甚为恭敬。张和指着公子说:“这是一翩翩君子,望主人善待,我现在还有急事,需要先回去。”说罢,转眼间,张和便消失不见了,公子感到怪异,但一时又不敢问些什么。


  那主人遂于堂中设置宴席,款待公子。吃了一会儿,有歌妓多人,鱼贯而入,搔手弄姿,性感多情。其间,歌妓起曼舞、抛绣球,以为行酒令,样式新颖,让公子觉得十分好玩。众人中,有一少妇般的歌妓,不时向公子投来一瞥,但见此人,面容随已经不是二八少女,但半老徐娘,气质不同寻常,别有一番SHU女的气韵。公子连看几眼,觉得有些意乱情迷,无意间,他看见案上有一种怪异的金制器皿,口很大,上面雕刻着古怪的花纹,镶满名贵的宝石,随口问其为何物,主人笑道:“这是我这儿的二等器皿,是仿造伯雅造成的。”


  “伯雅?”公子不知其意。环望四周,帷幄低垂,突觉阴森,“请问主人,您是……”


  主人笑而不答,始终与公子保持着一大段距离。夜宴至夜里三更,主人忽对公子和诸歌妓说:“你们接着玩,我还有点事,先回去了。”随后告退,外面的侍从列烛而去,其排场一如州牧级别。望着主人鬼魅一般离去,公子突然感到一阵局促不安,去墙边撒尿时,正尿着,突然有人拍他的肩膀,回头一看,正是那少妇一般的歌妓,她对公子说:“我见你很善良,却为什么也被掠到这儿呢?”


  公子说:“掠到这儿?”


  歌妓说:“你也是跟张和来的吧?”


  公子说:“是哦!”


  歌妓说:“那张和,名为街道办事处官员,实在是个邪恶之人,善于幻术,我等就是中其幻术,被掠到这儿,已经多年,现在归路永绝。你是新来,身上还有阳气,如果要想回去,还有希望。”


  公子大惊,问:“有什么办法?”


  歌妓说:“我给你七尺白绫,以候主人,然后谎称拜谢,得以近主人之身,随后以白绫蒙其头,事即成功!”


  天色将亮,主人回来,依旧入座,公子依歌妓之言,蒙那主人之头,其人果然大恐,大呼饶命,又道:“何人负我?坏我大事!以后再不能居住于此了!”说罢,挣扎着奔出门,飞驰而去。


  后面的故事,稍微出乎我们的意料,公子并未离去,而是与那少妇歌妓过上了日子。一晃便是两年。其间又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二年过后,公子思念家人,真的想回去了,那少妇歌妓亦不挽留,为其饯行,吃喝完毕,她亲自持铁锤在东墙上开一洞穴,形状一如公子来时的佛乳。公子探头外望,还没等定睛,便被身后的手推出了墙。


  公子坐在地上,越发茫然,一抬头,远远望见前面的城墙上写“长安”二字。他不能明白自己这诡异的经历:竟然来到了长安。他在长安并无亲朋,只好一路乞讨,回到成都。相见家人后,他只觉得自己才离家一日,但家人却告诉他他已经失踪多年。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但有一些谜团,我们永远无法解开了:从荒废寺院的佛像入得一个幻异世界,这本身令人称奇。更使我们不解的是,那张和究竟是个什么人?那幻异世界中的主人又是什么人?为什么称少妇歌妓“坏其大事”?二人究竟谁是劫持公子的主谋?那主人为什么怕白绫蒙头,而那张和将公子骗入佛像内的目的又是什么?而那上岁数的歌妓又是谁?那幻异世界又是个什么所在?怎么当公子出来时,发现竟是长安?从成都到长安,那废弃寺院中的诡异的佛像的身体中,有如此遥远的距离?这些谜团随着我们的阅读,永远地封尘在那诡异的迷境之旅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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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55 | 只看该作者



    炼银术之夜
  

  

  《酉阳杂俎》中下面的这则短故事,不仅涉及神秘的炼金术,还涉及刺客和一段诡异的旅途:
  

  元和中,江淮中唐山人者,涉猎史传。好道,常游名山。自言善缩锡,颇有师之者。后于楚州逆旅遇一卢生,气相合。卢亦语及炉火,称唐族乃外氏,遂呼唐为舅。唐不能相舍,因邀同之南岳。卢亦言亲故在阳羡,将访之,今且贪舅山林之程也。中途止一兰若,夜半语笑方酣,卢曰:“知舅善缩锡,可以梗概语之?”唐笑曰:“某数十年重趼从师,只得此术,岂可轻道耶?”卢复祈之不已,唐辞以师授有时,可达岳中相传。卢因作色:“舅今夕须传,勿等闲也。”唐责之:“某与公风马牛耳,不意盱眙相遇。实慕君子,何至驺卒不若也。”卢攘臂瞋目,眄之良久曰:“某刺客也。舅不得,将死于此。”因怀中探乌韦囊,出匕首,刃势如偃月,执火前熨斗削之如扎。唐恐惧,具述。卢乃笑语唐:“几误杀舅。”此术十得五六,方谢曰:“某师,仙也,令某等十人索天下妄传黄白术者杀之。至添金缩锡,传者亦死。某久得乘跷之道者。”因拱揖唐,忽失所在。唐自后遇道流,辄陈此事戒之。
  


  唐宪宗元和年间,江淮一带有一山人姓唐,好修道之术,遍游名山,自言会缩锡术。所谓缩锡术,即炼锡为银之术。可以想像,在当时有很多人想跟他学这一本领。不过,都被他拒绝了。


  此日入暮,唐山人行至楚州客栈落脚,遇一青年自称卢生,说自己也颇懂些冶炼之术,二人聊得很是不错。卢生自言母亲那边也姓唐,遂喊唐山人为舅舅,言辞恳切。唐山人说他自己此行去南岳衡山访友,问卢生可否同行,后者说自己去阳羡亲戚家,正好一道。转天早上,二人踏上路途。天高水长,前路杳渺。行了一天,又至太阳落山时分,前面有一废弃的寺院,二人投宿其中,坐在草堆里,聊至半夜,才欲睡觉。这时候,卢生突然说:“我知舅舅善于缩锡术,可将土锡锻化为白银,不知道能不能把技巧告诉我一些?”


  唐山人笑道:“我这数十年钻研此道,哪可轻传?我们还是睡觉吧。”


  卢生乞求不已,唐山人无奈,此艺不是三语两言可说得清楚的,只得说若真的想学,可到衡山后相传。


  卢生怒道:“舅舅,你今天晚上必须传授给我,其他的少废话!”


  唐山人自然也恼了:“我与你风马牛不相及,只是路途偶遇,以为你是个君子,所以才搭伴同行,没想到你是如此粗野之人!”说罢,唐山人就想走。


  卢生一把拉住唐山人,嘿嘿一笑:“你走得了么?”


  唐山人有些惊恐,不知道此人到底想如何,又有什么目的。


  卢生说:“实话告诉你吧,我是刺客。现在我依旧叫你舅舅,但如果舅舅不识相,就有可能死在这里。”说着,从怀中摸出一把匕首,寒光闪烁,顺手拿起地上的一把铁熨斗,削之如木。


  可怜的唐山人被吓坏了,只好把缩锡术一一道出。


  听后,卢生笑道:“呵呵,刚才一时冲动,没把您吓坏了吧?”


  唐山人又气又惧。


  卢生又说:“实话告诉你吧,我的师父乃得道之人,令我十弟子下山寻找天下妄传炼金术者杀之。现在看你不是个轻传该术的人,我也就放心了。我现在即将离去,不能跟你同去衡山了。”说完,他出门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中,只留下唐山人坐在草堆里发呆。


  如上面所说,缩锡术即为炼银术,与炼金术同为古代道家方士修炼的内容之一。在古代,炼金术和炼银术又被称为炼丹术。后人认为这是荒唐的,但却不可否认它们是现代化学的渊源。在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想唐山人也许早就被卢生注意到了,所谓偶逢于楚州客栈,一切走在卢生的计划中。至于卢生的身份,实在不好猜测了。他此称是得道者之徒,师父派他们十弟子下山追杀传授炼金术、炼银术的人,也不能轻易相信。也许他只是贪财者,为了学到炼银术,而恐吓唐山人。所以,逼迫唐山人说出技巧后,就匆忙地跑了。真的是这样吗?没有人能给出答案。所有的一切,在唐朝的那个晚上,会聚成一个雾一般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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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56 | 只看该作者


     神行太保
  
  
  
  你相信一个人只借助于脚力便能日行八百里吗?如果相信,你要读下去;如果不相信,你更要顺着<酉阳杂俎>里的这个故事读下去:
  

  元和末,盐城脚力张俨,递牒入京。至宋州,遇一人,因求为伴。其入朝宿郑州,因谓张曰:“君受我料理,可倍行数百。”乃掘二小坑,深五六寸,令张背立,垂足坑口,针其两足。张初不知痛,又自膝下至骭,再三捋之,黑血满坑中。张大觉举足轻捷,才午至汴。复要于陕州宿,张辞力不能。又曰:“君可暂卸膝盖骨,且无所苦,当日行八百里。”张惧,辞之。其人亦不强,乃曰:“我有事,须暮及陕。”遂去,行如飞,顷刻不见。
  

  这样说吧,唐宪宗元和末年,盐城有一名快递员叫作张俨,曾接了个活儿,送文牒去首都长安。大约因天气不佳,误了些路程。及至宋州地界,张俨遇到一个人,面貌古异,求结伴同行。至郑州时,张俨计算时日,日期迟迟,估计不能准时到达长安了。那人见张俨忧愁,于是说道:“莫郁闷,只要听我的,可令你日行数百里。”


  说罢,那人挖了两个小坑,不是很深,只有五六寸吧,叫张俨背对着坑,脚跟悬于坑口,然后取出一枚银针,轻扎张俨两脚上的穴位。奇怪的是,张俨并未觉得疼痛。随后,那人又自膝盖以下,再三地捋张俨的小腿,渐渐有黑血自针孔中流出,滴满坑中。


  这时候,那人叫张俨走走看。张俨只觉得迈步如飞,双脚甚为轻捷,吃惊不小,问其因由,那人笑而不语。如此行路,至中午时候就抵达汴州了。在城外路边的小店里,二人吃了点东西,那人对张俨说,今晚我们必须赶到陕州住宿!张俨表示那实在太远了,自己一定赶不到。


  那人又说:“没关系,我可以暂时把你的膝盖骨卸下来,不会让你觉得疼,这样的话可以日行八百里!保证你在短时间内到达陕州。”


  现在,我们自是可以想像当时张俨恐惧的模样,总之有点打死也不卸的意思。那人也不勉强,说:“随便吧!我还有事,必须今天傍晚时分到达陕州,所以只能先行告辞了。”说罢,那人出得店去,其行如飞,双脚似离地面,顷刻间便消失在唐朝午后的寂静中了。


  故事在张俨渐渐张大的嘴巴下,结束了。


  不管你相信与否,故事中异人的身影都会久久地闪跃于我们的面前,使人难以忘怀。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事超出我们日常经验的范围?有多少人在我们想像力能够抵达的边界之外?故事中的那个异人,像个神奇的外科大夫,在取针滴血后,使张俨腿脚轻便而不觉累,日行数百里;当然,要想达到顶级水平,如其所说,还需要动一个大点的手术:暂时卸掉膝盖骨。我们感到不可思议,并总会顺着想下去:那异人又是谁呢?故事的奇幻色彩浓重如此。不过,我们也不会感到特别陌生,因为你可以想一下《水浒传》里“神行太保”戴宗。戴宗日行八百里,靠的是脚上拴一对“甲马”,以其为奔飞器具。“甲马”什么样子,又如何使用,施耐庵写得不甚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在写《水浒传》,塑造戴宗这一形象时,直接受到了《酉阳杂俎》的影响。联系到《灰姑娘》、《西游记》和《八仙过海》等作品中的人物,也皆可在《酉阳杂俎》中找到原型,若说该书为后世名着之祖,倒也不怎么过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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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1:58 | 只看该作者



    灰姑娘




    中国版“灰姑娘”——《叶限》就收录在《酉阳杂俎》的第二卷中。《叶限》的大致情节为:相传在秦汉之前,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个首领,他娶了两个妻子,一个妻子因病去世,留下个女儿名叫叶限。叶限从小聪慧非凡,很受父亲宠爱。但父亲去世后,后母开始虐待她,叫她上高山砍柴,下深潭提水,叶限日夜操劳,苦不堪言。  



    有一次,叶限到深潭提水时发现一条金色小鱼,她把鱼偷偷带回家,养在屋后池塘里,小鱼很通人性,只有看见叶限时才会浮出水面。后母知道这件事后起了歹心,她把叶限打发到很远的地方去提水,自己穿上叶限的衣服,到池塘边把小鱼骗出来残忍地杀死,还把鱼肉烧成菜肴,把鱼骨头埋藏在粪堆下面。  



  叶限回家后,发现小鱼不见了,于是跑到野外哭泣,忽然有人自天而降,劝慰叶限说:“你不要哭了,你的后母把鱼骨埋在了粪堆下面。你去把鱼骨取出来,想要什么,只要向鱼骨祈求,就能如愿。”叶限照他的话去做,果然想要的金银珠宝、衣服食物都有了。  



  很快,节日到了,后母带着亲生女儿去参加集(百度)会,却让叶限留在家里。等后母走远了,叶限就穿上向鱼骨祈求来的翠鸟羽毛编织的衣服和金色的鞋子,也去参加集(百度)会。不料在集(百度)会上,叶限被后母和妹妹发现,她急忙逃回家,慌乱中掉了一只金鞋。后母回到家,见叶限正在睡觉,这才消除了疑心。  


  叶限遗失的金鞋轻如羽毛,穿着走在石头上没有一点响声,后来被人卖给了陀汗国的年轻国王。国王让全国妇女都来试穿,竟没有人穿得上。于是,国王派人带着鞋四处寻找它的主人,最后终于找到了叶限。叶限的美貌和悲惨的遭遇感动了国王,他把叶限带回国并封为嫔妃。而虐待叶限的后母与妹妹则被飞石砸死了。  
  


  呵呵,很厉害哦,比西方早了800年。很难保不是从这本书中流传开来,再被传到西方去的。


  原文:


     南人相传,秦汉前有洞主吴氏,土人呼为吴洞。娶两妻,一妻卒。有女名叶限,少惠,善陶(一作钩)金,父爱之。末岁父卒,为后母所苦,常令樵险汲深。时尝得一鳞,二寸余,??金目,遂潜养于盆水。日日长,易数器,大不能受,乃投于后池中。女所得余食,辄沉以食之。女至池,鱼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复出。其母知之,每伺之,鱼未尝见也。因诈女曰:“尔无劳乎,吾为尔新其襦。”乃易其弊衣。后令汲于他泉,计里数百(一作里)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鱼,鱼即出首,因斤杀之,鱼已长丈余。膳其肉,味倍常鱼,藏其骨于郁栖之下。逾日,女至向池,不复见鱼矣,乃哭于野。忽有人被发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尔无哭,尔母杀尔鱼矣,骨在粪下。尔归,可取鱼骨藏于室,所须第祈之,当随尔也。”女用其言,金玑衣食随欲而具。及洞节,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远,亦往,衣翠纺上衣,蹑金履。母所生女认之,谓母曰:“此甚似姊也。”母亦疑之。女觉,遽反,遂遗一只履,为洞人所得。母归,但见女抱庭树眠,亦不之虑。其洞邻海岛,岛中有国名陀汗,兵强,王数十岛,水界数千里。洞人遂货其履于陀汗国,国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减一寸。乃令一国妇人履之,竟无一称者。其轻如毛,履石无声。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遂禁锢而栲掠之,竟不知所从来。乃以是履弃之于道旁,即遍历人家捕之,若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叶限,令履之而信。叶限因衣翠纺衣,蹑履而进,色若天人也。始具事于王,载鱼骨与叶限俱还国。其母及女即为飞石击死,洞人哀之,埋于石坑,命曰懊女冢。洞人以为?祀,求女必应。陀汗王至国,以叶限为上妇。一年,王贪求,祈于鱼骨,宝玉无限。逾年,不复应。王乃葬鱼骨于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为际。至征卒叛时,将发以赡军。一夕,为海潮所沦。成式旧家人李士元听说。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记得南中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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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00 | 只看该作者


  郎巾这玩意儿
  
  
  
  《酉阳杂俎》中提到了一件神奇的东西:郎巾。若如段成式所言,那么现在它可被放在刑事侦破上了:


  予幼时,尝见说郎巾,谓狼之筋也。武宗四年,官市郎巾。予夜会客,悉不知郎巾何物,亦有疑是狼筋者。坐老僧泰贤云:“泾帅段宅在昭国坊,尝失银器十余事。贫道时为沙弥,每随师出入段公宅,段因令贫道以钱一千诣西市贾胡求郎巾。出至修竹南街金吾铺,偶问官健朱秀,秀答曰:‘甚易得,但人不识耳。’遂于古培摘出三枚,如巨虫,两头光,带黄色。得,即令集奴婢环庭炙之。虫栗蠕动,有一女奴脸唇动,诘之,果窃器而欲逃者。


  段成式自述:在其小时候曾听人说过郎巾,即狼之筋。在唐朝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市场上见不到这种东西,直到唐武宗会昌四年才有郎巾出售。一天晚上,段成式会客,谈到郎巾时,在座诸人多不知其为何物,后有人怀疑是狼之筋,但依旧不知道其物的功能。这时候,在座的高僧泰贤讲述了一段往事:


  泾帅段宅在长安昭国坊,这里的段公不知是谁,总之他家曾丢失银器十余件。据分析,应是奴婢所为。但具体是谁,不得而知。当时,泰贤还是小沙弥,每每与其师出入段家,段公为了破案,令他带着一千钱去西市胡商那求购郎巾,嘱咐其物不易买到,要多跑几家。在路上,泰贤一直在想郎巾与破案有什么关系?到了修竹南街的一家店铺,泰贤问老板有没有郎巾,后者回答有呀。泰贤说,很容易买到哦!老板说,是的,但只是人们不识此宝,不知道它的妙用。遂取郎巾卖与泰贤,其形如巨虫,两头光,呈黄色。


  回去后,泰贤将郎巾交给段公。段公将奴婢招集于庭院中。随后,用火熏烤那郎巾,见其如虫一般蠕动,发出一种奇怪的味道。不一会儿,众奴婢中有一丫鬟,脸上的肌肉、嘴唇以及手脚便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遂诘问该女,正是窃得银器而欲逃者。


  郎巾相当于现在的测谎器吧?只是不用你回答问题,只需要将其熏烤就可以了。在《酉阳杂俎》中,段成式还曾写下这样一段话:“狼,大如狗,苍色,作声诸窍皆沸。中筋大如鸭卵,有犯盗者,薰之,当令手挛缩。”有点意思。


  后来,清代袁枚作《子不语》,也记载了郎巾:“蓝府有狼筋一条,凡家中失物,烧之,则偷者手足皆颤。有女公子失金钗一只,不知谁偷,乃齐奴婢姏姆数十人,取筋烧之。数十人神气平善,了无他异,但见房门布帘闪颤不已。揭视之,钗挂其上,盖女公子走过时,钗为帘所勾留耳。”


  在这里,没有人偷盗,只是那钗为帘子所钩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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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01 | 只看该作者


   寒林夜行
  
  
  
  《酉阳杂俎》中“盗侠”门类中所记述的故事,成为后世武侠和仙剑小说的渊源。在烟树浩淼的唐朝之夜,在秋日的飒飒草莽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韦行规自言少时游京西,暮止店中,更欲前进,店前老人方工作,曰:“客勿夜行,此中多盗。”韦曰:“某留心弧矢,无所患也。”因进发。行数十里,天黑,有人起草中尾之,韦叱不应,连发矢中之,复不退。矢尽,韦惧,奔马,有顷,风雨忽至,韦下马负一树,见空中有电光,相逐如鞠杖,势渐逼树杪,觉物纷纷坠其前。韦视之,乃木札也。须臾,积札埋至膝,韦惊惧,投弓矢,仰空乞命,拜数十,电光渐高而灭,风雷亦息,韦顾大树,枝干童矣,鞍驮已失,遂返前店。见老人方箍桶,韦意其异人,拜之,且谢有误也。老人笑曰:“客勿持弓矢,须知剑术。”引韦入院后,指鞍驮言:“却须取相试耳。”又出桶板一片,昨夜之箭悉中其上。韦请役力汲汤,不许,微露击剑事,韦亦得其一二焉。
  
  
  中唐时期有人名叫韦行规,曾任兴州刺史。其人少年时,长于武艺,身手不凡,有大侠之风,而最擅长弓箭,百发百中,及至中年,他回忆起年少时的一段往事:当时韦行规年轻气盛,爱慕侠义,旅行于山野间,拜访名师,寻访对手,一日游于长安西郊,天色已晚,暮色从远处的山峦中渐渐合围而来。当时大约是初秋吧,黄叶飘零,韦行规伫马于寒野中,顿生孤寂之感,又如进入了一幅秋夜的画卷。


  在暮色隐约中,前方似有一小客栈,亮着昏黄的灯火。韦行规奔马止于店前。欲吃些东西。在凄白的月光下,他拖着长长的身影进入客栈。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后,他竟没有发现这里的主人,韦行规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正欲退出,只觉得身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猛然回头,却空无一人。再侧脸观看,只见马厩边靠着一位老者,正冲他诡异地微笑:“你要住店吗?”


  韦行规说:“我只是路过而已,不想住下,现在即将前行。”不知为什么,他突然想尽快离开这里。


  老者说:“我劝你还是不要夜行,长安西野,山高草深,此中多盗!”


  韦行规此时已转身而行,并未回头:“我有弓箭在身,没什么可怕的,请您不要担心。”


  老者不再说话,只是“呵呵”地笑了一声。


  韦行规奔马而行,走了数十里,天已完全黑下来,此时两旁草莽渐深,前面的路似乎走不到尽头。除了枭鸣草动外,只有一片独属于荒野的寂静。韦行规骑马走着走着,感到有些不对,在冥冥中,觉得有人在身后的草莽中潜行,一直跟着他。想到这里,他的心忽地颤动了一下。


  韦行规大声喊道:“何人?!”


  后面没有动静。韦行规猛然回头,确见草莽中有人影晃动,他连发数箭,但其人如鬼魅一般依旧不退。此时韦行规囊中的箭已没了,他感到恐惧,纵马狂奔。没过多长时间,风起雨至。不知道往前跑了多远,雨幕愈密,韦行规下马后在一棵大树下避雨。此时,空中有电光闪烁,其势渐逼树顶,而风雷大作。韦行规再望,只觉得,在电光中,大树上有黑影如人,手中执长剑而舞。惊惧间,他感到有树枝木条纷纷而落,不一会儿,就已埋到自己的膝盖处了。韦行规大恐,扔掉手中的弓,仰空而拜。过了一会儿,电光渐渐高去而灭,风雷也停止。韦行规再看那大树,枝条尽落,像被长剑所削。而自己的马鞍也没了。


  韦行规瘫倒在树下。


  天快亮时,韦行规怀着沮丧的心情回到那座小店,见老者正在院子里修理木桶,韦行规知其为异人,遂拜倒在地。老者笑道:“你不要只觉得会射弓箭就可以了,侠之大者,须知剑术。”韦行规急忙点头。随后,那老者引韦行规入后院,其马鞍正在地上。那老者又指地上的一片桶板,韦行规上前观看,昨夜他射出的那几枝箭,都插在上面。韦行规欲拜其为师,但被拒绝,老者只是给他讲了一下侠客与剑道的关系,韦行规似有所悟。


  当韦行规出得小店时,红日已从远山升起,走了一段路程,回望那京西小店,依旧掩映在秋日的寒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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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03 | 只看该作者


   夜叉的爱

  
  
  
  下面的故事,是段成式采访同时代的博士丘濡而得到的。唐朝时,朝廷设有太学博士、国子博士等职位,下面又设有州府一级的博士,能当上博士的都是些特别精通于相关知识和技艺的人。本故事中的丘濡,不知是哪类博士。在《酉阳杂俎》中,这个故事是这样叙述的:  
  
  
  博士丘濡说,汝州旁县,五十年前,村人失其女。数岁忽自归,言初被物寐中牵去,倏止一处,及明,乃在古塔中。见美丈夫,谓曰:“我天人,分合得汝为妻。自有年限,勿生疑惧。”且戒其不窥外也。日两返,下取食,有时炙饵犹热。经年,女伺其去,窃窥之,见其腾空如飞,火发蓝肤,磔磔耳如驴焉。至地乃复人矣,惊怖汗洽。其物返,觉曰:“尔固窥我,我实夜叉,与尔有缘,终不害尔。”女素惠,谢曰:“我既为君妻,岂有恶乎?君既灵异,何不居人间,使我时见父母乎?”其物言:“我辈罪业,或与人杂处,则疫疠作。今形迹已露,任公踪观,不久当尔归也。”其塔去人居止甚近,女常下视,其物在空中不能化形,至地方与人杂。或有白衣尘中者,其物敛手侧避。或见枕其头唾其面者,行人悉若不见。及归,女问之:“向见君街中有敬之者,有戏狎之者,何也?”物笑曰:“世有吃牛肉者,予得而欺之。或遇忠直孝养,释道守戒律、法箓者,吾误犯之,当为天戮。”又经年,忽悲泣语女:“缘已尽,候风雨送尔归。”因授一青石,大如鸡卵,言至家可磨此服之,能下毒气。一夕风雷,其物遽持女曰:“可去矣。”如释氏言屈伸臂顷,已至其家,坠之庭中。其母因磨石饮之,下物如青泥斗余。  
  
  
  故事发生在汝州旁县,该县有一村,五十年前,该村有村民丢掉一个女孩,几年后该女返回,追忆往事如下:一日夜里,她正在睡眠,被一只大手从床上掠去,飞至一古塔中,见一美男,对她说:“我非人间之物,今得你为妻,但有年限,所以你不要害怕。”每天,那美男下塔两次取饭,有时带回来的饭还是热的。他警告那女孩,老老实实地塔里呆着,不要往外窥视。就这样,女孩在幽暗高耸的塔中生活了一年的时间。


       有一天,美男又下塔而去,女孩禁不住偷窥,见他腾空而飞,在空中的模样却不再是美男,而是赤发蓝肤,两耳竖起如驴,面目狰狞。女孩大恐,见他落在地面后才恢复美男人形。后来,那怪物返回塔上,说:“你今天偷窥我了,对吧?那就实话告诉你,我原本是夜叉,因与你有缘,所以才将你劫持到这里,你也看到了,这一年来我也没有害你。”聪明的女孩接话道:“我现在是你妻子,自然不会厌恶你,我所不理解的是,你既有法力,为什么不带我居住于地上人间,而把我搁在这高耸入云的暗塔中?如果居于人间,我还能时不时地见到我父母。”夜叉说:“我身上有罪业,如与凡人杂居,定会引发瘟疫。现在,你已经知道我的原形了,我的行踪也就不对你保密了。不久后,我会送你回家的。”他们所呆的那座高塔,离一个小镇很近,每次夜叉离去,女孩都好奇地观察,她发现那夜叉在空中不能变形,只有双脚落地,才可化为美男。


        有一天,女孩看到夜叉化作美男行于小镇上,有白衣居士过往,夜叉就垂手而立,一副恭敬的样子;又遇屠户模样的汉子,夜叉就张口唾弃,但无论是居士还是屠户,都似乎看不到夜叉。等夜叉归来,好奇的女孩又问:“你在大街上行走,为什么尊敬一些人而欺负另一些人呢?”夜叉道:“我欺负的那些人,都是屠户或者喜欢吃牛肉的;我所尊敬的,都是忠义之士或佛教信徒。如果我冒犯他们,会遭上天杀戮的。”又过了一年,夜叉突然哭泣着对女孩说:“你们缘分已尽,等风雨之夜,我会送你回家的。”说罢,夜叉取出一块鸡蛋大的青色石头,告诉女孩,到家后可将其磨碎服下,以解毒气。一天傍晚,风雷大震,夜叉说:“今天晚上我当送你回家。”遂负女孩飞出高塔,如佛经中描述的那样,胳膊一伸的工夫,女孩已被送回家,落于庭院中。女孩回头张望,再不见那夜叉的身影,突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其父母见到失踪多年的女儿,自然大惊,听女孩将往事追忆完后,父母唏嘘不已,问:“你爱上他了?另外,你的气色怎么如此晦暗?”女孩忧伤不言,从怀中取出青石一块,叫母亲磨碎后饮下,后去厕所,排出一斗多的青泥样子的秽物,随后其气色才如人。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不太好说。  
  

  说到夜叉,自是佛教中的人物,相貌凶恐,为护法神之一,可分为地夜叉与天夜叉两大类,后者的特点是善于飞行,由此看来本故事中的夜叉当为天夜叉。后来夜叉中国化,在更多的时候成为了地狱厉鬼的代名词,甚至连手中拿的兵器都是铁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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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05 | 只看该作者


   暗夜卖油人
  


  长安宣平坊为王公显贵集聚之所,在长安各坊区中赫赫有名。这个夏天,宣平坊出现了一件怪事:每到傍晚,在宣平坊坊口就会出现一个卖油人,其头硕大,皮肤甚白,言语不多,他所卖的油,不但鲜美,而且价格便宜,引得各豪门厨师的青睐。



  随后,又发生了一件事:一个夏夜,有一官人赴饭局回来,入得坊子深处,辗转街巷,其时夜已深,四周僻静,前面突然出现一个人,戴着毡帽,赶着一头毛驴,驴身上驮着两个油桶,见官人一行后,并不躲避。如你们所想,这正是那个卖油人。官人的侍从上前呵斥,对方也不理会,侍从大怒,手搏卖油者,哪知其手刚碰到卖油者的脑袋,那脑袋就落地了,随后滚入旁边的一处大宅门。



  官人惊异,与侍从一起跃门而入,见那脑袋在一棵大槐树下消失了踪影。随后,官人征得该户人家的同意,对槐树进行挖掘。掘到数尺深,已见槐树之根,根旁有一只因害怕正在哆嗦的蛤蟆,它的身边有两个笔匣,里面尽是槐树的津液。在旁边,有一巨型白蘑菇,蘑菇盖已落。原来,那蛤蟆就是驴,笔匣就是油桶,而那白蘑菇就是卖油人。



  后来,当初吃其油者都病吐不已。



  故事虽小,却颇有趣味:遥远的唐朝,夜深的长安,可爱的怪物,在曲折的街巷间卖油归来。想必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也喜欢过安康的日子,所以当被人发现时很是害怕。在《酉阳杂俎》中该故事记述如下:
  
  京宣平坊,有官人夜归入曲,有卖油者张帽驱驴,驮桶不避,导者搏之,头随而落,遂遽入一大宅门。官人异之,随入,至大槐树下遂灭。因告其家,即掘之。深数尺,其树根枯,下有大虾蟆如叠,挟二笔錔,树溜津满其中也,及巨白菌如殿门浮沤钉,其盖已落。虾蟆即驴矣,笔錔乃油桶也,菌即其人也。里有沽其油者,月余,怪其油好而贱。及怪露,食者悉病呕泄。
  

  《酉阳杂俎》中有一些精怪,属植物,与那些鬼怪相比,它们并非凶煞模样,也比较老实,甚至为人欺负。如唐时邓州有寺,寺中有僧智通,于冬夜打坐,有怪物摸入禅房,那怪物黑衣青面,大眼长嘴,见智通后合手相拜,很有礼貌。智通随口问:“你冷吗?可以烤烤火。”那怪物便坐于厅中,在壁炉下烤火。智通不再搭理他,只顾念经。五更天后,那怪物竟在温暖的壁火下,闭着眼睛,张着大嘴巴,睡着了,不时发出鼾声。智通心生一念,用香匙点了些炭火,塞到怪物张着的嘴里。无论如何没这样办事的。怪物被炭火烫醒,大叫着奔出厅堂。天亮后智通在后山上寻得一棵青色梧桐,正是该怪,遂将其烧毁。在这里,和尚做得有些过分,毕竟人家没伤害你,而且还颇知礼仪,修炼到现在,大家都不容易,为什么非要将它弄死呢?


      相比之下还是唐朝宰相郭震的做法更洒脱:郭震曾居于山中别墅,一日入夜后,在灯下夜读,突有巨脸现于灯影中。郭震戎马一生,自无惧色,信笔于那脸上题诗如下:“久戍人偏老,长征马不肥。”那脸一红,顿时消失不见。几天后,郭震闲步山中,偶见树上有白木耳一只,形大如斗,上面有诗两句,正是他当夜所题。在这里,郭震与木耳精和睦相处,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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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06 | 只看该作者


     刹那光阴
 

  
  仙境一时,人间N年,似乎是这样,如《酉阳杂俎》所记:
  


  贝丘西有玉女山,传云晋泰始中,北海蓬球,字伯坚,入山伐木,忽觉异香,遂溯风寻之,至此山,廓然宫殿盘郁,楼台博敞。球入门窥之,见五株玉树。复稍前,有四妇人,端妙绝世,自弹棋于堂上,见球俱惊起,谓球曰:“蓬君何故得来?”球曰:“寻香而至。”遂复还戏。一小者便上楼弹琴,留戏者呼之曰:“元晖,何谓独升楼?”球树下立,觉少饥,乃以舌舐叶上垂露。俄然有一女乘鹤而至,逆恚曰:“玉华,汝等何故有此俗人!王母即令王方平行诸仙室。”球惧而出门,回顾,忽然不见。至家,乃是建平中,其旧居闾舍皆为墟墓矣。
  

  
  主人公是西晋泰始年间的蓬球,他是山东北海即今之昌乐人,一日入山砍树,闻香而寻,看到玉宇琼楼,有美女四人自弹自娱,蓬球上前“套瓷”,有一仙女驾鹤而来,喝道:“这里怎么会有俗世之人!西王母马上派王方平巡察各仙山了,你们要注意!”后来,蓬球回到家,已经是后赵石勒建平年间了,自己家的宅子已变为废墟墓地了。


        故事中,驾鹤而来的姑娘提到王方平。此人是中国古代由人而修炼成仙的典型,也是丰都成为“鬼城”的关键人物。他是东汉桓帝时人,精通天文和占卜,做到中散大夫一职。后放弃官位,入丰都县山中修炼,在三国魏国青龙初年与另一位修炼者阴长生一起升仙成功,登上天境。王的故事在东汉以后颇有影响,成为普通人在毅力和信念的支持下羽化成仙的成功例子。自那以后,从魏晋六朝开始,到唐宋,很多人都前往丰都寻找王方平的登仙处,其中包括唐朝的吕纯阳即后来传说中的吕洞宾。由于阴长生和王方平曾在丰都修炼,人们并称其为“王阴”,又称“阴王”,后代称丰都,渐渐将其演化为“鬼城”。在本故事中,王方平显然在天上混得不错,已成为西王母的巡游使者。


  此类故事为志怪笔记所常载。同在《酉阳杂俎》中,还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故事:卫国县西南有瓜穴,冬夏常出水,望之如练,时有瓜叶出焉。相传苻秦时有李班者,颇好道术,入穴中行可三百步,廓然有宫宇,床榻上有经书,见二人对坐,须发皓白。班前拜于床下,一人顾曰:“卿可还,无宜久住。”班辞出。至洞口,有瓜数个,欲取,乃化为石。寻故道,得还。至家,家人云:“班去来已经四十年矣。”


  这类传说的滥觞有可能出自南北朝时刘义庆所撰《幽明录》,在其书中记载了刘晨、阮肇天台山迷路遇仙的故事。相比起来,蓬球和李班实在是不走运,人家刘晨、阮肇山中遇见仙女后,成了亲,还过了性生活,虽然最后返回凡间,也不白遇仙一场。而蓬球呢,光瞎转悠了一圈;至于李班,仙是遇到了,但最后什么都没得到,想吃个瓜,还变成了石头。


  按照上面故事所讲,仙境一时,人间N年。这讲的是仙境,到了冥界就反过来了,《酉阳杂俎》中记载了一个故事:唐宪宗元和初年,长安东市有恶少名为李和子,性残忍,常杀狗吃猫。一天,这哥们儿臂上架着鹞鹰,站在路口,突见两紫衣人,言为冥界使者:“今有被你害过的猫狗共计四百六十只,在阴间将你告了。”李和子惊惧,弃鹞赢而拜,要请二鬼使吃饭,以便通融。至一家卖西域食品的毕罗店,二鬼使捂住鼻子不肯进去。后至一酒家,李和子要了九碗酒,自己喝了三碗,其他六碗给二鬼使喝。李和子那与二鬼使推杯换盏,搞得周围的顾客很奇怪,因为他们自是看不见那二鬼使的,只看到李和子一个人在那忙活,以为此人神经了。二鬼使既然接受了贿赂,于是说:“我们一定为你说点好话。”说罢,不见了踪影。不一会儿,又回来,说:“办妥当了,但需要你在明天中午前交四十万钱,这样可以为你延长三年的寿命。”李和子大喜。二鬼使走后,李和子将他们喝剩下的酒拿过来,喝了一口,只感觉其味如水,冰冷寒牙。回到家,李和子凑齐了四十万钱,然后在院内焚烧,恍惚间见火焰中有二鬼使取钱而去,随后才松了一口气。但三天后他就死了。


       鬼使不是答应延长他三年寿命吗?确实是三年,但人家说的是冥界的三年。冥界的三年,相当于人间的三天。李和子到底是空欢喜一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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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10 | 只看该作者



 
   李世民的追命之箭

  


   唐高祖李渊武德九年即公元626年六月四日晨,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进宫面见李渊,时为秦王的李世民率领心腹长孙无忌、尉迟敬德、侯君集、程知节、秦叔宝、段志玄等九名大将及死士若干,埋伏于上朝的必经之路——长安玄武门。当李建成和李元吉进至该门附近的临湖殿时,在幽暗中看到前方如鬼魅般骑马伫立一人。再及近,望见那伫立者正是秦王李世民!世民直视前方,让唐朝的这个凌晨恐惧到了极点。



         据史上记载,当时李世民向哥哥太子李建成和弟弟齐王李元吉喊了一句话,至于具体喊的嘛已不得而知,但不外乎两种:(A)大哥,别走呀!(B)呵呵,李建成!你觉得自己还走得了么?李建成和李元吉见情势不好,皆欲掉转马头奔逃。但已经晚了。眼疾手快的李世民于张弓即射,将哥哥李建成一箭穿喉!随后,李元吉被尉迟敬德追上杀掉。是为唐朝乃至中国古代史上最著名的政变——玄武门之变。


   当时,在玄武门之外,齐王李元吉发现事情不妙后,欲先射李世民,但由于太过紧张,哥们儿三次张弓不成。李元吉紧张得哆哆嗦嗦,但李世民却冷静得近乎于冰点了,一箭就把元吉旁边的大哥李建成射杀了。当建成感到温热的鲜血溅到脸上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中国历史的进程已经被李世民那凶狠准确的一箭搞定。这一箭非常重要。退一步说,如果当时李世民在远距离射击中失手,那结果是很危险的:当时,建成和元吉行至临湖殿附近,并未进入玄武门内。若其二人逃脱回府上,引兵而来,自是一场大战,世民虽然手下多良将,但胜算也未可知。而且当时的情况是,世民伏兵玄武门,人数并不多,在建成被射杀后,于混战中世民还险些被元吉用弓弦勒死。可见当时的情况瞬息万变。政变发生在凌晨,考虑到当时的天色、距离,李建成仍没逃脱身后的追命之箭,除了李世民有备而来,镇定从容外,也足见其射术之精湛。唐朝的开国皇帝虽然是李渊,但江山却是他儿子李世民打下来,在隋末唐初的征战中,世民每每亲临战场,《酉阳杂俎》在开篇中就披露了世民尤精射术一事:
  


   高祖少神勇。隋末,尝以十二人破草贼号“无端儿”数万。又龙门战,尽一房箭,中八十人。太宗虬须,尝戏张弓挂矢。好用四羽大笴,长常箭一肤,射洞门阖。
  


   以上这段记载文字虽然不多,但为我们提供了世民善射的重要线索。做爹的李渊箭法就已经很好了,如上所说,在一次作战中他曾射尽了一房箭,击中八十人。射了一房子箭才干掉八十个人?不是那么回事儿。这里的“一房”跟你住的房子没嘛关系,指的是“一函”,也就是装箭的匣子,按照唐时作战用箭的装法,一匣子箭为一百支。李渊能射中八十人,可以说非常不错了。至于虬须客也就是连鬓胡子的世民,射术更精,平时就喜欢用“四羽大笴,长常箭一肤”。“笴”即箭杆,“肤”则为古时的长度单位,四指宽为一肤。也就是说,世民不用平常箭,而用专门做的长杆超大号的四羽雕翎箭,一箭射过去就会传透大门(更别说李建成的脖子了)。在健身中心玩过射箭游戏的人都知道,这箭可不是好射的,除了眼神跟劲外,还需要膀臂有大力,否则开弓都是个问题;或者即使能开弓,也拉不满,这样的箭射出去软而无力,更别说远距离击中敌人了。再者,需要冷静甚至是冷酷的心神,这样才能一箭中目标。通过《酉阳杂俎》的记载,联系到玄武门之变,可以说李世民关于当神射手的条件都具备了:眼神好,反应快,膀子有力,心神冷酷。遇到这样的弟弟,玄武门的太子李建成哪里能够逃脱!



   玄武门之变爆发前,战功赫赫的秦王李世民和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的矛盾尖锐至极,互相在老爹李渊那里告黑状。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谁也不是好鸟,你不要以为李世民像史上记载的那样老实、宽厚,在这个问题上,可能么?!六月四日这天早上,太子李建成和齐王李元吉本是被召进宫的,因为在此之前世民告其兄弟淫乱后宫并欲加害于他。关于玄武门之变,后人议论纷纷,支持者认为,李世民虽用血腥手段干掉了哥哥和弟弟,但是继皇帝位后开创了贞观之治,使开放盛大的大唐帝国成为世界的中心,创造了国人的千年荣光;而否定者认为,他亲手射死了哥哥,最后非法取得皇位,是非常可耻的。我没有兴趣去评论这里面的是非,我只想说:历史,永远忽略细节!当李世民成功地夺取太子之位,又取得帝位后,关于哥哥李建成的一切,关于他们二人谁是谁非,实际上已不再重要,已经永远成为了历史尘埃中渺小的细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酉阳杂俎》的作者段成式的祖上段志玄,作为李世民的得力干将,参加了血腥的“玄武门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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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11 | 只看该作者


 老虎的金黄
    


   
   在《酉阳杂俎》中记载了一则隐僻、诡异而美丽的秘密:

  
   荆州陟屺寺僧那照善射,每言光长而摇者鹿,帖地而明灭者兔,低而不动者虎。又言,夜格虎时,必见三虎并来,挟者虎威,当刺其中者。虎死威乃入地,得之可却百邪。虎初死,记其头所藉处,候月黑夜掘之。欲掘时必有虎来吼掷前后,不足畏,此虎之鬼也。深二尺,当得物如虎珀,盖虎目光沦入地所为也。
  


   讲的是楚地荆州的陟屺寺,有一僧人名叫那照,其人善于射箭,百发百中,由于射出经验来了,得到如下心得:在夜里入山,见远处有光,长而摇动的,必是鹿;贴在地面上,时而明时而灭的,必是兔;低而不动的,那就是老虎了。按那照的说法,在夜间与老虎格斗时,由于老虎速度猛疾,你会眼花缭乱地看到有三只老虎当空扑来,这时候要用力刺杀中间那只,那才是老虎的真身。老虎死后,其威会沉于地里,得到“虎威”可辟百邪。那么“虎威”是个什么玩意,又怎么获得呢?在老虎死的时候,它的脑袋往往是伏于地面上,眼睛冲下,此时要记住那个地方,等月亮消隐的夜里,前来挖掘,在两尺左右深的地里,必会挖出一块状如琥珀的黄玉石,它是老虎的目光凝结的产物!



   这样的想像已是神奇美丽至极,于是当你读到它时已经完全不会在乎其本身是不是具有真实性了。唐朝的黑夜。寂静的山林。金黄的老虎。美丽的玉石,这所有的一切,给人以神秘的想像空间。不知为什么,段成式的诡异叙事,总让我想起那个阿根廷盲人笔下的老虎。博尔赫斯在他的《老虎的金黄》一诗中,这些写道:



   “我一次次地面对/那只孟加拉虎/直到傍晚披上金黄/凝望着它,在铁笼里咆哮、往返/不顾那世界的樊篱/世界上还会有别的金黄/那是宙斯的金属/每隔九个夜晚变化出相同的指环/永远循环/一切都将消逝/其他的颜色渐渐弃我而去/惟有朦胧的光亮、模糊的黑暗/和那原始的金黄/啊,夕阳;啊,老虎/神话、史诗中的辉煌/还有那可爱的金黄:是光线,是毛发/我的手渴望将它抚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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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13 | 只看该作者



  李白与杜甫
  
    
   古代文人成名何其难!在没有现代传媒的情况下,靠着毛笔在纸上写诗文的他们,通过人口相传,有很多人仍能“名播海内”,可见优秀到什么地步!在《酉阳杂俎》,曾记载下的一则有关李白的故事:
  


   李白名播海内,玄宗于便殿召见,神气高朗,轩轩然若霞举。上不觉亡万乘之尊,因命纳屦,白遂展足与高力士曰:“去靴。”力士失势,遽为脱之。及出,上指白谓力士曰:“此人固穷相。”白前后三拟词选,不如意,悉焚之,唯留《恨赋》、《别赋》。及禄山反,制《胡无人》,言:“太白入月敌可摧。”及禄山死,太白蚀月。众言李白唯戏杜考功“饭颗山头”之句,成式偶见李白祠亭上《宴别杜考功》诗,今录首尾曰:“我觉秋兴逸,谁言秋兴悲?山将落日去,水共晴空宜。”“烟归碧海夕,雁度青天时。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
  


   这段故事有两个看点:A.放旷不羁的李白叫高力士为他脱靴子;B.李白与杜甫的关系问题。至于唐玄宗说李白到底还是有穷相,李白在宫内三拟词选皆不如意,以及太白星蚀月亮而安史之乱结束,我想都没嘛好深究的。关于高力士为李白脱靴子这件轶闻,因为只见于《酉阳杂俎》,其他唐人笔记未有记载,所以从新闻角度来看,显得特别珍贵。而我最为关心的是下面这个看点:在本条中透露出来的李白和杜甫的关系。



   唐玄宗天宝三年即公元744年,李白和杜甫相遇于东都洛阳。后来人们对此有至高的评价,认为这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最令人心跳的相遇。于是,老师们就说,李白和杜甫惺惺相惜,从此结下贯穿于一生的深厚友谊。我觉得,年岁小的杜甫的无限景仰李白是真的,在他的一生中写了很多诗献给李白,比如《饮中八仙歌》、《赠李白》、《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春日忆李白》、《冬日有怀李白》、《梦李白》、《天末怀李白》等等;但李白似心不在焉,写给杜甫的诗却寥寥可数,只有《戏赠杜甫》、《沙丘城下寄杜甫》、《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三首。在《戏赠杜甫》中还把杜甫轻嘲了一番:“饭颗山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在本则故事中,段成式通过亲眼所见,独家披露了李白写给杜甫的第四首诗:“人们都说李白只写了首《戏赠杜甫》其实不然,我偶然在李白祠亭上见到一首《宴别杜考功》(即《尧祠亭别杜补阙》),也是写给杜甫的,其首尾句如下:‘我觉秋兴逸,谁言秋兴悲?山将落日去,水共晴空宜。’‘烟归碧海夕,雁度青天时。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可惜,但是唯一的见证人段成式没有将诗录全。不过,事情还没完。到了南宋,学者洪迈在那本著名的《容斋随笔》中认为《宴别杜考功》中的“杜考功”并非杜甫,他甚至还认为《戏赠杜甫》一诗并非李白所写,而是好事者为之(即使是好事者为之,那也是唐朝的好事者,至少在段成式之前,因为段在这里已经提到“饭颗山头逢杜甫”一诗了)。如果洪迈的判断正确,那么李白只给杜甫写过两首诗。出现以上情况,我想有四个原因:



   A.是跟当时杜甫还没有成名有一定的关系;


   B.是跟李白的性格有关,孤傲洒脱的李白,总是不会唧唧歪歪地给一个人写诗玩;


   C.是李白写给杜甫的诗,在安史之乱中遗失而没流传下来;


   D.就是二人的关系真的很一般,在李白心中,杜甫也就算了一般人儿,远没有达到跟王昌龄等人的关系。当王昌龄被贬西南时,李白曾写下了这样的诗句:“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



   以上ABCD,你选择哪一个答案呢?



   就我个人而言,会选择D。我想李杜的关系远远没达到我们所认为的那样情谊深厚,不能因为杜甫在《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中写有“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这样的句子,就认定二人情同手足。李白和杜甫的关系,在实质上也许只是明星和FANS的关系。以李白的性格,我想是不会喜欢无论是性格还是诗情都显得比较沉闷的杜甫的。当然,后来杜甫玩大了,那是后话了。



   既然谈论李杜,作为写诗之人,我却一直拿不准,大唐诗歌或者说中国古代诗歌,到底是谁NO.1?李白还是杜甫?还是李商隐?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以为是李白,因为觉得杜甫的诗歌太写实了,也就失去了先锋之色。又有一段时间我认为是李商隐,深为他的《锦瑟》、《碧城》、《重过圣女祠》这样的诗篇所折服。后来,我渐渐改变了看法,排除了二李,觉得还是杜甫最棒,他的七律写得太好了,但谁能写出《秋兴八首》,谁能写出《登台》: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这样的诗歌一出,唐朝和古中国谁人能敌?李白也会含糊的。曾经的FANS最终超过了那个时代的桂冠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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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16 | 只看该作者


  悲情单雄信
    



   小的时候,听单田芳老爷子的《隋唐演义》,知道了有秦琼、罗成、单雄信这些英雄豪杰,他们的故事以及在隋唐英雄榜上的武力排位,也是耳熟能详。在评书中,单雄信的绰号叫“赤发灵官”,手持一杆金钉枣阳槊,在瓦岗寨中的五虎上将中名列第一。单田芳老爷子说得越玄乎,就越令人怀疑,以至后来有一段时间,我认为像单雄信这样的人物,是后世的小说家虚构出来的,历史上根本没这么一号。再到后来,书读多了,便知道这样的人物并非处于虚构,史上真的是有,于是不免唏嘘。



   老单名通,字雄信,生于哪一年,已经不可考,但死于唐初的621年是没问题的。这位单二哥,是山东曹县人,人有蛮力,好舞枪弄棒,喜交四海英豪;其家境并非贫寒,有些资产,平时又仗义疏财,讲求哥们义气,所以很得好评,被推举为江湖上的“总瓢把子”。隋朝末年,天下大乱,河南瓦岗寨异军突起,单二哥也入了伙,与翟让等人啸聚山林,不时袭击摇摇欲坠的隋朝。后来,李密加入,火并了翟让,成为瓦岗寨首领。



       大业十四年,我们可爱的隋炀帝遇难扬州,宇文化及率军西归,至洛阳附近被李密率军打劫。后来洛阳军阀王世充也加入混战,结果是李密的瓦岗军近乎崩溃,单雄信在此战中为王世充招降。这一年是公元618年。此后的两年里,已建都长安的唐朝李世民和王世充展开拉锯战。620年,世民卷土重来,进攻洛阳,在这场战役中,世民的悍将尉迟敬德与单雄信展开了唐初最著名的一场马上PK。在《酉阳杂俎》中,记载了这则故事:

  
  
   单雄信幼时,学堂前植一枣树。至年十八,伐为枪,长丈七尺,拱围不合,刃重七十斤,号为寒骨白。常与秦王卒相遇,秦王以大白羽射中刃,火出。因为尉迟敬德拉折。
  
  
   二人PK前,单雄信与李世民遭遇,单雄信曾有机会夺李世民之命,当时他挺槊直取李世民,善于射箭的世民于慌乱抽“大白羽”射中单雄信的槊刃,火星四溅。并说到了单雄信的兵器:在小时候,他在学堂门前种了一棵枣树,枣树成长缓慢,十多年后当单雄信18岁的时候,他伐树造为枪,长一丈七尺(实际上应称为槊,古代人规定枪过一丈八即称为槊,单雄信的枪杆长一丈七,加上矛头,应该超过了一丈八),有多粗呢,“拱围不合”,也就是说,两只手合在一起都握不过来,锋刃重七十斤,号为“寒骨白”。单雄信以枣木为槊杆,是有原因的,因为枣木在常见的诸木材中质地是最硬的,民间有俗语这样说:枣木硬,杨木软,不软不硬柳木杆!在李世民危难时,幸好尉迟敬德赶到,与单雄信大战,这尉迟更他妈的厉害,不仅将单雄信刺落马下,而且还把他那枣木大槊给折断了!可见后来作为门神之一的尉迟敬德的蛮力。



   转年即公元621年,王世充投降唐朝,往昔的江湖“总瓢把子”单雄信不屈而被处决。过了几百年,到了宋朝末年,孟元老在他那本著名的《东京梦华录》中追溯了往事:“(潘楼东街巷)东曲首向北墙畔单将军庙,乃单雄信墓也,上有枣树,世传乃枣槊发芽,生长成树,又谓之枣冢子巷……”



   在隋朝末年那豪杰并起的时代,有想法的人都在盘算着寻个有奔头的前程,徐世勣、秦琼、程咬金、尉迟敬德等人,都选择了李世民,而单雄信最后选择了王世充。后来的结果证明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当时,当王世充被李世民打服了而投降时,单雄信却拒绝了。作为一个义字当头的人,他是在为由瓦岗山而降王世充那次而惭愧吗?或者还是因为别的?没有人知道真相。王朝更迭,光阴流转,空留下一声叹息,也有凄残的枣叶在风中飘荡,这就是一个草莽英雄的悲怆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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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30 | 只看该作者


 帝国的碎片
  
  
   爆发于唐玄宗天宝十四年即公元755年的安史之乱,被认为是唐朝由盛至衰的转折点。在我看来,于一定程度上,它甚至是中国由外向型性格转变为内向型性格的分水岭。



   安史之乱的魁首安禄山是个杂种。其人生于辽宁朝阳,母亲是突厥人,父亲的民族已不可考,只知道是个杂胡,到安禄山这儿也就更杂得没边了。安禄山的性格,一方面有着胡人的凶猛,另一方面也颇具狡猾因子。他生活的幽州地带,胡汉杂居,哥们儿东窜西跑,精通多种语言,先是干起了互市牙郎即从事边境贸易活动的中间人,有点翻译官的意思。后来觉得没什么发展前途,便投军进入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军队。



        当时,唐朝边境的主要敌人不再是突厥人,而是契丹人。在与契丹人的作战中,安禄山一度屡立战功,深受张守珪的喜爱和提拔。后来,安禄山一直干到地方大员——平卢节度使。这是天宝元年即公元742年的事儿。这期间,安禄山与长安朝廷派来的巡视官员有了更多接触的机会,不甘寂寞的他,使用包括各种行贿手段在内,每每搞得长安来人很舒服,巡视官员回长安后就在唐玄宗面前美言,使得皇帝知道在北部边境有安禄山这么一号。很快,安禄山获得了到长安述职的机会,终于面见了当朝天子和旁边的那位旷世的性感美女杨玉环。在唐玄宗面前,安禄山表现出胡人特有的憨直可爱,深得玄宗皇帝好感。


        唐朝是一个开放性王朝,很多胡人在政府军中担任要职,皇帝并不怀疑。在这种信任下,安禄山后来又兼任河东节度史、范阳节度史,晋封东平郡王。至于贵妃杨玉环,据说更是对安禄山喜欢得不得了,尤其喜欢看他跳的一种仿佛陀螺转动一般的《胡旋舞》。贵妃一直在纳闷儿:这个威猛的胖子,怎么就转得那么快呢?后来,安禄山有事没事就往长安跑,我们都知道,有很多传说称杨玉环与安禄山通奸,但在我看来这事有点悬,虽然安禄山倍受恩宠,但胆子不可能大到连皇帝的女人都敢下手的地步;至于杨贵妃,虽然千娇百媚,但对唐玄宗的爱情是非常忠贞的。再说唐玄宗虽然上岁数了,但也不是傻子,能够大度到这种地步。杨安二人偷 情之事,见于后世的色 情小说中,一个风情万种,一个猛壮奇伟,而且安禄山又获得出入禁宫的权力,好像不鼓捣出点艳 情就缺了点什么。不说二人是否颠鸾倒凤,共作鱼水之欢,还是先看看安禄山受宠到什么地步吧!《酉阳杂俎》所披露的秘闻如下:
  
  
   安禄山恩宠莫比,锡赍无数,其所赐品目有:桑落酒、阔尾羊窟利、马酪、野猪鲜、清酒、大锦、苏造真符宝舆、余甘煎、辽泽野鸡、五术汤、金石凌汤一剂及药童昔贤子就宅煎、蒸梨、金平脱犀头匙箸、金银平脱隔馄饨盘、金花狮子瓶、平脱著足叠子、熟线绫接靴、金大脑盘、银平脱破觚、八角花乌屏风、银凿镂铁锁、帖花檀香床、绿白平细背席、绣鹅毛毡兼令瑶令光就宅张设、金鸾紫罗绯罗立马宝、鸡袍、龙须夹帖、八斗金渡银酒瓮银瓶平脱掏魁织锦筐、银笊篱、银平脱食台盘、油画食藏,又贵妃赐禄山金平脱装具、玉合、金平脱铁面碗。

  
  
   赐品如上面所列,现在看起来这些名字很奇怪,在当时可都是皇家用品。其中,金平脱装具、玉合、金平脱铁面碗是杨贵妃亲自所赐。玉合(通“盒”)自是精美的玉制的盒子,无须多言,那么另两件东西呢?什么叫“平脱”?在这里,“平脱”指得是一种工艺技法,即将用于装饰的各种形状的金、银薄片用胶漆牢固地粘于器皿上,然后在器皿上涂漆,最后进行打磨,露出金、银薄片,使之与器皿的漆面一样平。经此工艺制造的器物尊贵典雅、精美绚丽,为典型的皇家奢侈品,后安史之乱平息,朝廷连续下令,再禁止制造奢华的平脱器物。贵妃亲自赏赐给安禄山金平脱的装具和面碗,可见在当时安是多么得被宠。



   由于深受皇帝和贵妃的宠爱,安禄山在起兵反唐前已经完全掌握了北中国的地盘和权力。安禄山起兵,是在杨国忠当宰相之后。此前宰相是被人称为“口蜜腹剑”的李林甫。对于这位宰相,后人的评价是:奸臣!其实,在我看来李林甫还是很不错的。李虽多谋诈,但在总体上能够控制和掌握大唐帝国,恩威并施,就连安禄山这样的角色也非常敬畏李林甫。大唐的宰相就是大唐的宰相!即使被人称之为奸诈,也能震得住安禄山这样的人物。但李死后,贵妃的族兄杨国忠接替了宰相,事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杨本是无赖出身,依仗贵妃取得权势。从心理学上讲,越是这样的人在当官之初就越想把工作干好,以免别人瞧不起,杨国忠当时就有这样的心态。但毕竟不是那块料,能力有限,无力使整个帝国正常运转,国家财政遇到苦困难,征讨南诏又获惨败,加上毫无计划地一味打压安禄山,使得二人在那里互相较劲和轻视,最后把形势搞得一团糟,安杨的矛盾也激化为整个帝国的矛盾,加之这时候安禄山窥视到了唐朝的虚弱,野心渐渐变大,于是:新丰绿树起黄埃,数骑渔阳探使回。霓裳一曲千峰上,舞破中原始下来!(杜牧:《过华清宫绝句》)



   天宝十四年冬十一月,安禄山一脚揣翻了那些平脱而成的宝物,以“讨杨国忠”为名,从范阳也就是今天的北 京附近起 兵,长达七年的安史之乱开始了。在一地美丽的平脱碎片中,庞大的帝国终于开始了自己的艰难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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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02:32 | 只看该作者


   亡命天涯路



  《酉阳杂俎》无所不括,唐朝的鬼怪志异,轶趣遗闻,乃至烟花柳的旧故事,一如下面这则,不仅事件曲折,而且在叙事上也颇为奇特,用了在古时甚为少见的回忆录方式:
  
  
  薛平司徒常送太仆卿周皓,上诸色人吏中来有一老人,八十余,著绯。皓独问:“君属此司多少时?”老人言:“某本艺正伤折,天宝初,高将军郎君被人打,下颔骨脱,某为正之。高将军赏钱千万,兼特奏绯。”皓因颔遣之,唯薛觉皓颜色不足,伺客散,独留,从容谓周曰:“向卿问著绯老吏,似觉卿不悦,何也?”皓惊曰:“公用心如此精也。”乃去仆,邀薛宿,曰:“此事长,可缓言之。某年少常结豪族,为花柳之游,竟畜亡命。访城中名姬,如蝇袭膻,无不获者。时靖恭坊有姬,字夜来,稚齿巧笑,歌舞绝伦,贵公子破产迎之。予时数辈富于财,更擅之。会一日,其母白皓曰:‘某日夜来生日,岂可寂寞乎?’皓与往还,竟求珍货,合钱数十万。乐工贺怀智、纪孩孩,皆一时绝手。扃方合,忽觉击门声,皓不许开。良久,折关而入。有少年紫裘,骑从数十,大诟其母。母与夜来泣拜。诸客将散,皓时气方刚,且恃扛鼎,顾从者敌。因前让其怙势,攘臂殴之,踣于拳下,遂突出。时都亭驿所有魏贞,有心义,好养私客,皓以情投之,贞乃藏于妻女间。时有司追捉急切,贞恐踪露,乃夜办装,腰其白金数挺,谓皓曰:‘汴州周简老,义士也。复与郎君当家,今可依之,且宜谦恭不怠。’周简老,盖太侠也,见魏贞书,甚喜。皓因拜之为叔,遂言状,简老命居一船中,戒无妄出,供与极厚。居岁余,忽听船上哭泣声,皓潜窥之,见一少妇,缟素甚美,与简老相慰。其夕,简老忽至皓处,问:‘君婚未?某有表妹,嫁与甲,甲卒,无子,今无所归,可事君子。’皓拜谢之,即夕其表妹归皓。有女二人,男一人,犹在舟中。简老忽语皓:‘事已息,君貌寝,必无人识者,可游江淮。’乃赠百余千。皓号哭而别,简老寻卒。皓官已达,简老表妹尚在,儿聚女嫁,将四十余年,人无所知者。适被老吏言之,不觉自愧。不知君子察人之微。”有人亲见薛司徒说之也。
  
  
  文中的司徒薛平,是唐朝著名将领薛仁贵的曾孙,与比他年长很多的太仆卿周皓有交情。周皓,史上无更多记载,只知道在其年少时正值唐玄宗天宝年间;后白居易有诗《题周皓大夫新亭子二十二韵》,里面的周皓,似乎就是本文的主人公。其诗如下:“东道常为主,南亭别待宾。规模何日创,景致一时新……”



  本故事讲的是,薛平与周皓相聚,客人中有个八十多对的老人,身着绯色衣服。按照唐朝的规矩,官员三品以上的,穿紫色衣服;四、五品的,穿绯色衣服。当时,周皓随口一问:“您在单位工作多少年了?”



  那老人说:“我本来不在官家做事,而是个医生,主治骨头伤折,玄宗皇帝天宝初年,高力士的养子被人打伤,下颔骨脱臼,我为他正骨,看好病后,高力士赏我钱千万,并赏赐我穿绯色衣服。”



  周皓不动声色地点头,然后将老人打发走,当时在场的人们都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只有薛平发现周皓有些不对劲,神色悄然有些变化。他知道,刚才那老人说的往事,是发生在天宝年间的一件特别著名的案子。等客人都走后,薛平将周皓一人留下,问周皓:



  “刚才你问那绯衣老吏,似乎神情有些不对劲,不知道为嘛?”



  周皓大惊:“你真是个细心人啊,连这都看到了!”



  薛平:“是的。说说吧。”



  周皓:“这事儿说来话上,等我慢慢道来。”说罢,退去周围的仆人,与薛平盘腿而坐,回忆起了一段天宝往事。故事的内容正如上文所说,大致如下:



  年少时,周皓为人好游侠,有武功,喜美色,当时长安城里小姐最集中的地方是平康坊和靖恭坊,这两个地方为周皓所经常光顾,为了那些美艳歌妓,家里颇有钱财的周皓往往是一掷千金。当时,长安城里最著名的歌妓是靖恭坊夜来,各个贵公子们为了夜来,都快打破了头。夜来她妈,为人甚贪,在女儿生日那天,把消息发布了出去:你们不是都喜欢我闺女吗?今天她生日,看看你们有什么表现哦!于是,高级嫖客们纷纷给夜来买礼物,一比高低,最后周皓出价最高,拔得头筹,获得了在生日当天与夜来欢娱的资格。



        那一日生日宴会甚是排场,周皓把皇家著名乐师贺怀智、纪孩孩等人都请来了,要知道这贺怀智是专门给唐玄宗和杨贵妃弹琵琶的!可见当时为了夜来,周皓下了多大的本钱。但是,生日宴会刚开始不久,就出现麻烦了:著名宦官高力士的养子小高闻着味来了!一进门就说散了散了,在座的客人都吓得够戗,一个个溜走了,夜来母女也被吓哭了。当时周皓年轻气盛,觉得很没面子,凭着自己有一身武功,冲动之下把小高和其随从给打了,随后夺路而逃。可怜的小高,寻觅夜来不成,还弄得下巴脱臼,你说这事儿闹的。事情捅到高力士那里,后者大怒,下令全城戒严,搜捕周皓。幸好周皓平时喜欢交结豪杰,与都亭驿管理人员魏贞有交情,在后者的掩护,逃出了长安,被介绍到汴州老侠客周简老那里。在周简老那里隐姓埋名藏匿了一段时间,高力士在朝廷已经失宠,事情渐渐平息,后周简老将表妹嫁给了周皓官,并资助其游荡江淮。后来,周皓重新返回长安,渐渐做了大官,再没向任何人提及这段往事。


  岁月唏嘘,不堪回首。有时候,我们总觉得古代是那么遥远,当时发生的事情一定带着古韵古味,与现代故事与生活内容比起来,一定有天壤之别。其实未必,以周皓的这段故事而言:正是一个人在功成名就前,在轻狂少年时的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这样的经历,跟现在的很多故事实际上是没什么区别的。亡命天涯路,在遥远的唐朝发生的故事,于是一下子亲切起来,一如发生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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