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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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猫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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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2:33 | 只看该作者
我不同意。老板决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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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3:1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wty889在2011-6-11 12:33:37的发言:
我不同意。老板决定吧。

呵呵,我几天前就请老猫给链接了。但是链接一直没给出来

随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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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6:46 | 只看该作者
你已经放弃了。规矩还是要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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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23: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wty889在2011-6-11 16:46:12的发言:
你已经放弃了。规矩还是要有的吧。

严格的说,正常流程、链接给出的话呢,这件东西应该已经在路上了。

至于放弃,在老猫还没有拍板也就是修改帖子标题之前,我想我还是有放弃之后再重新申请要回的优先权的吧?

就象每个人都有排了后让的权力一样。

wty兄以为呢?

 

当然,如果wty兄在我发帖重新申请要回之前已经完成了链接付款,那我自然是礼让兄了。

补充一句,我要这项链只是取其中一段做手钏,如果wty兄也是此意,那倒是简单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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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00:4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整串要的。那么您说的放弃这话无效吗?如果改主意重新排的话,您应该在我后面。这是版规在<购买流程>中说明的。您说是这个道理么?作为一个男人说过的话能不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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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6-12 00:5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像您说的所有人都有权利排了之后放弃,放弃了之后还有重新要的权利。如果可以这样反复的话,那您就可以永远在名义上占有一件东西了。您考虑过其他玉友的权利和感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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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6-13 12:24 | 只看该作者

给金陵俺没意见。人家排在前面么。

如果金陵不要,那只好老猫搞个秒杀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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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6-13 13:10 | 只看该作者

金陵不要跟你也没关系,你已经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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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6-21 22:26 | 只看该作者
啊?我才发现没有让啊。不好意思。。。我以为我发过了。。。尴尬 尴尬。。。现在还在嘛。。让给楼下的兄弟吧。。兄弟们 俺对不起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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