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猫

查看: 2439|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你想犯哪一种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09: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起初,不是很久很久的从前,中国人还没想过要买房子,住在农村的自己盖,住在城里的,一心一意等着国家分。

  有人讲了一个故事。故事说,一个美国老太和一个中国老太在天堂里见了面。中国老太说,我这一辈子,日积月累,就要到天堂前,总算有了一套房子。美国老太说,我这一辈子,住着一栋房子,就要到天堂前,总算还清了贷款。

  好的故事是多么具有“转变观念”的意义啊,中国的老爷少爷老太少太们都知道房子不能靠国家分,还是要靠自己买。那时,“房改”也在加快,“最后一次福利分房”告诉大家,从此住房要靠自己。

  大家就去买房了,房地产业大发展了,城市土地储备经营了,房子价格节节攀升了……终于又发现房子已经买不起了。

  大约是在今年3月间吧,大家却被告知事情全弄拧巴了。有经济学家说,中国的住房拥有率太高了,都想买房,发达国家都有很多人一辈子租房子住。美国老太与中国老太的住房故事当然也没有人再讲了。我想,大家以前也都租公房在住着啊,有钱的买房,没钱的租房,倒也很像发达国家的样子,怎么要等到大家要买房了才来说呢。

  这两天,我进一步得知,中国房地产有病,“最主要的症结在于,老百姓没有改变观念,每个人都想买房,其实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6月17日,中美两国的前政府谈判代表龙永图和巴尔舍夫斯基在南京“高层对话”,以上就是龙前代表的观点。

  真是叫人不知如何是好,不向美国老太学不行,向美国老太学又把自己变成了中国房地产业“最主要的症结”。蠹仪爰焯职桑?巴蚍接凶铮?镌诎傩铡薄5??按?硎怯惺?莸模??担?拦??扇巳郝蚍浚??扇巳鹤夥浚?导视涤凶》康娜瞬⒉欢唷?lt;/p>

  为了验证一下龙前代表的话,我在网上简单搜索了一下,得到今年4月24日新华社《世界知识》杂志的文章《美国重视弱势群体住房问题》,文章说,2004年美国居民的住房拥有率为69%,这与龙前代表说的“六成人群租房”倒了个,信谁呢?

  我不知道中国城市居民的住房拥有率是多少,只知道你要是住在城市而没有房子,大致上也不会得到政府廉租房,那意味着什么呢?请看不断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好了;而且一个本来享受了“最后的福利分房”的人,也可以在拆迁以后重新陷入无房的境地。

  龙前代表又有献策:政府对一般的买房应“征以高税补贴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所有精力则应放在建立完善廉租房体系上,让每个老百姓都有房子住”。对此,我是喜不自胜,觉得租住公房的时代又将来临;然而又心下慌慌,倘若有谁等不及廉租房体系建立和完善,而想买个一般的住房,那岂不要被“征以高税”?

  这几年,我总听到人说,“有恒产者才有恒心”。一般人的恒产,也就只能指望有套住房了。我想,中国人真是最想有恒心的人,例如中国老太就比美国老太更能拼出一份恒产,不像美国老太那样借钱买房子住。又有证据,华人社会对拥有都特别的在乎,例如新加坡居民90%以上拥有住房,台湾地区居民更高达93%,就算到了西方,华人家庭拥有住房的比例也高出当地人,例如多伦多华人家庭为76%,高出当地人的67%。在中国的农村,挣钱用于建房更是风气,只是这不算“有恒产者有恒心”,而往往被作为“小农意识”的表现。

  事情真令人糊涂。不买房吧,就要学美国老太;当了房奴吧,又说观念落后,不该人人想买房;转回头不买房吧,你就没有了恒产,不只是生活有忧,还是顶着“无恒心”的帽子。这可不是一般的帽子,在这发财的时代,“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恒产不只是鉴定了能耐,还鉴定了品德,无恒心,这是品德问题,而且你没有恒产没有恒心,还会成为稳定与和谐的隐患。

  买房不买房?欲有恒产,观念大错;不欲有恒产,观念倒是对了,但你差不多等于低能分子和危险分子。买房有错,不买房可能有罪,没有正确选择,你想犯哪一种错?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4 9:59:17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07-6-25 09:37 | 只看该作者
是以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焉?等包包鼓鼓时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07-6-25 09:38 | 只看该作者
是以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焉?等包包鼓鼓时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猫坛客服秋
在线咨询
客服热线
13609933592|09916641055
猫的微信二维码

QQ|小黑屋|手机版|新疆的猫、和田玉、论坛 ( 新ICP备19000534号-2 )

新公网安备 65010602000597号

GMT+8, 2024-5-26 20:57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